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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内消费者对于健康风险管理意识的逐步提升,重疾险已逐步成为商业保险中最受关注的险种之一。就在这个月,酝酿了近半年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修订版)》(以下简称“新定义”)终于正式发布。旧版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旧定义”)也将在 2021 年 1 月 31 日停止销售。
事实上,此前我国保险行业使用的旧定义还是在2007年发布的,随着医学临床诊断标准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革新,旧定义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当前行业发展和消费者的需求,因此这次发布的新定义也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重疾险保障和理赔的一次重大改革。对此,本刊记者也特别梳理了近期消费者普遍最为关心的几个重要问题。
焦点一:新定义究竟有哪些重要的新变化?
重疾病种扩展至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
熟悉重疾险的小伙伴可能知道,此前旧定义共包含有25种行业统一的重疾。而此次新定义基于重大疾病评估模型,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进一步完善扩展为了28种重度疾病以及3种轻度疾病(详见下表)。
3种高发轻症赔付不得超过30%
目前,各家保险机构对于轻症的定义和赔付标准是有所不同的。
此次新定义特别新增了3种高發轻症:恶性肿瘤和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同时也统一了这3种高发轻症的理赔标准:不能超过重疾保额的 30%。举个例子,假设被保险人拥有 50 万元的重疾保额,如若罹患上述轻症,最多可获得的赔付不可超过15万元。
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虽然这一标准对比部分重疾险产品目前的轻症赔付比例而言力度略有下降,但出于保险公司提高产品竞争力的考量,预计未来保险公司通过增加中症、津贴等方式变相提高赔付比例的可能性较高。
甲状腺、原位癌灵活赔付
关于此前消费者最为关心的甲状腺癌赔付,此次新定义也确定了新的赔付标准,即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分级,并按照对应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
具体而言,如果按照旧定义的标准,被保险人只要确诊甲状腺癌,就可以获得100%的重疾保额赔付,而新定义则根据甲状腺癌的实际轻重程度判定按照轻症或重疾标准赔付。按照新定义的标准,TNM 分期 I 期以上甲状腺癌,按重疾标准赔付(100%重疾保额);TNM 分期 I 期或以下甲状腺癌按轻症标准赔付(30%重疾保额)。
此外,对于原位癌的赔付标准,此次新定义并没有划分具体的赔付标准。从医学定义上来看,原位癌是指恶性肿瘤局限在了皮肤或粘膜内,还没有通过皮肤或粘膜下面的基底膜侵犯到真皮组织,也尚未发生浸润和远处转移的状态。因此,原位癌有时也被称为“浸润前癌”或“0期癌”,严格意义上而言,原位癌算不上真正的癌症。
在旧定义中,原位癌被视为轻症范畴,而在新定义中,原位癌既未被统一纳入轻症,也未被计入重疾范畴。对于原位癌是否赔付的问题,目前官方明确保险公司可自行增加原位癌保障,关心这一问题的消费者不必过于担心。
焦点二:今后重疾险产品会降价吗?
综合业内分析来看,重疾险疾病定义修订之后,未来重疾险产品的设计思路也会随之出现变化。目前比较主流的观点是,这些变化会给予险企更多选择空间,同时赋予产品更低的价格,更灵活的重疾险产品设计以及定价时代或许就要来了。
如果从行业重疾险的定价规律来看,影响重疾险价格的因素很多,例如重疾发病率、预定利率、保险公司成本等。有精算人士预测,从新定义的种种变化以及甲状腺癌的赔付分级,未来重疾险价格有下降5%~10%的可能。
焦点三:是否需要赶在明年1月31日旧定义失效前投保?
总的来说,我们建议保险消费者可结合此次新定义产生的变化合理判断和选择投保时机。
在通常情况下,重疾险等大部分健康险的保费通常都与被保险人的年龄成正比,投保越晚,就意味着需要为同样的保障支出更高的保费。此外,如果身体的健康状况随年龄上升逐步出现亚健康、甚至出现某些慢性疾病,再申请投保就很可能会需要被加费或是添加除外责任,最可惜的甚至可能会被拒保。因此,如果已经找到较为心仪的重疾险产品或对高发轻症赔付比例、甲状腺癌保障较为在意的消费者,建议可及早投保,尽早获取保障。
另一方面,考虑到新定义下“冠状动脉搭桥术”等中老年高发的心脑血管疾病的理赔标准相对变得宽松,有心脑血管疾病家族史或较为担心这方面理赔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新产品进行投保。
如果想要两者兼顾,也可以选择现在先买一份旧定义下的保单,后续再考虑加保一份新产品互相补充的投保策略。
焦点四:已经购买的重疾保单是否会受到新定义影响?
所有生效的重疾险保单都将按原单合同约定执行,不受此次新定义的任何影响。
焦点五:究竟买多少重疾保额才算够?
虽然此次新定义并没有给出重疾保额方面的要求或修订,但考虑到许多保险消费者对这个问题也关注和纠结,因此在这里给出我们的参考意见:
在重疾险保额的具体选择上,大部分投保人都可参考“重疾保额=治疗费用+康复费用+误工费用”这个基本公式进行计算。如果从目前日益增长的重疾治疗支出来看,低保额重疾险的投保意义不大,建议投保人按自身经济情况酌情为家庭主要成员选择30万元以上重疾险保额,为家庭经济支柱选择50万元以上的重疾险保额。如果前期预算较为紧张,可优先选择消费型重疾险产品,以此充分用足杠杆,实现“足额保障”。
事实上,此前我国保险行业使用的旧定义还是在2007年发布的,随着医学临床诊断标准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革新,旧定义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当前行业发展和消费者的需求,因此这次发布的新定义也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重疾险保障和理赔的一次重大改革。对此,本刊记者也特别梳理了近期消费者普遍最为关心的几个重要问题。
焦点一:新定义究竟有哪些重要的新变化?
重疾病种扩展至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
熟悉重疾险的小伙伴可能知道,此前旧定义共包含有25种行业统一的重疾。而此次新定义基于重大疾病评估模型,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进一步完善扩展为了28种重度疾病以及3种轻度疾病(详见下表)。
3种高发轻症赔付不得超过30%
目前,各家保险机构对于轻症的定义和赔付标准是有所不同的。
此次新定义特别新增了3种高發轻症:恶性肿瘤和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同时也统一了这3种高发轻症的理赔标准:不能超过重疾保额的 30%。举个例子,假设被保险人拥有 50 万元的重疾保额,如若罹患上述轻症,最多可获得的赔付不可超过15万元。
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虽然这一标准对比部分重疾险产品目前的轻症赔付比例而言力度略有下降,但出于保险公司提高产品竞争力的考量,预计未来保险公司通过增加中症、津贴等方式变相提高赔付比例的可能性较高。
甲状腺、原位癌灵活赔付
关于此前消费者最为关心的甲状腺癌赔付,此次新定义也确定了新的赔付标准,即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分级,并按照对应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
具体而言,如果按照旧定义的标准,被保险人只要确诊甲状腺癌,就可以获得100%的重疾保额赔付,而新定义则根据甲状腺癌的实际轻重程度判定按照轻症或重疾标准赔付。按照新定义的标准,TNM 分期 I 期以上甲状腺癌,按重疾标准赔付(100%重疾保额);TNM 分期 I 期或以下甲状腺癌按轻症标准赔付(30%重疾保额)。
此外,对于原位癌的赔付标准,此次新定义并没有划分具体的赔付标准。从医学定义上来看,原位癌是指恶性肿瘤局限在了皮肤或粘膜内,还没有通过皮肤或粘膜下面的基底膜侵犯到真皮组织,也尚未发生浸润和远处转移的状态。因此,原位癌有时也被称为“浸润前癌”或“0期癌”,严格意义上而言,原位癌算不上真正的癌症。
在旧定义中,原位癌被视为轻症范畴,而在新定义中,原位癌既未被统一纳入轻症,也未被计入重疾范畴。对于原位癌是否赔付的问题,目前官方明确保险公司可自行增加原位癌保障,关心这一问题的消费者不必过于担心。
焦点二:今后重疾险产品会降价吗?
综合业内分析来看,重疾险疾病定义修订之后,未来重疾险产品的设计思路也会随之出现变化。目前比较主流的观点是,这些变化会给予险企更多选择空间,同时赋予产品更低的价格,更灵活的重疾险产品设计以及定价时代或许就要来了。
如果从行业重疾险的定价规律来看,影响重疾险价格的因素很多,例如重疾发病率、预定利率、保险公司成本等。有精算人士预测,从新定义的种种变化以及甲状腺癌的赔付分级,未来重疾险价格有下降5%~10%的可能。
焦点三:是否需要赶在明年1月31日旧定义失效前投保?
总的来说,我们建议保险消费者可结合此次新定义产生的变化合理判断和选择投保时机。
在通常情况下,重疾险等大部分健康险的保费通常都与被保险人的年龄成正比,投保越晚,就意味着需要为同样的保障支出更高的保费。此外,如果身体的健康状况随年龄上升逐步出现亚健康、甚至出现某些慢性疾病,再申请投保就很可能会需要被加费或是添加除外责任,最可惜的甚至可能会被拒保。因此,如果已经找到较为心仪的重疾险产品或对高发轻症赔付比例、甲状腺癌保障较为在意的消费者,建议可及早投保,尽早获取保障。
另一方面,考虑到新定义下“冠状动脉搭桥术”等中老年高发的心脑血管疾病的理赔标准相对变得宽松,有心脑血管疾病家族史或较为担心这方面理赔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新产品进行投保。
如果想要两者兼顾,也可以选择现在先买一份旧定义下的保单,后续再考虑加保一份新产品互相补充的投保策略。
焦点四:已经购买的重疾保单是否会受到新定义影响?
所有生效的重疾险保单都将按原单合同约定执行,不受此次新定义的任何影响。
焦点五:究竟买多少重疾保额才算够?
虽然此次新定义并没有给出重疾保额方面的要求或修订,但考虑到许多保险消费者对这个问题也关注和纠结,因此在这里给出我们的参考意见:
在重疾险保额的具体选择上,大部分投保人都可参考“重疾保额=治疗费用+康复费用+误工费用”这个基本公式进行计算。如果从目前日益增长的重疾治疗支出来看,低保额重疾险的投保意义不大,建议投保人按自身经济情况酌情为家庭主要成员选择30万元以上重疾险保额,为家庭经济支柱选择50万元以上的重疾险保额。如果前期预算较为紧张,可优先选择消费型重疾险产品,以此充分用足杠杆,实现“足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