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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国严冬,寒气袭人。2006年12月12日下午,吉林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前夕,昌邑区人民法院会议室里温暖如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座谈,征求对市中院工作报告的修改意见,以向人代会提交一份高质量的工作报告。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国建主持会议。首先,他代表张维刚院长对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关心、支持法院工作表示感谢。接着,他介绍了中级法院工作报告三易其稿的经过,并对报告具体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同时也希望各位代表对工作报告和市中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杨子东代表首先发言,他认为:一年来,市中级法院适应形势发展,积极进行审判制度改革,依法开展了各项审判工作,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和正义,促进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和谐,对中级法院工作表示满意。
薛宝库代表接着说:“市人代会召开之际,院长带队来到代表中间,面对面征求意见,这是一项改革创新的举措,也是一个有益的尝试。它一方面体现了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的增强,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市中级法院班子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努力做好工作的决心。”他认为,市中级法院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依法行使审判职权,做出了积极贡献。在今后工作中,中级法院要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上,加强学习,建立奖惩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激励法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办案质量,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需要。
高副院长接过话说:“这个建议提得很好。”并叮嘱工作人员做好记录。
李建杰代表说:“市中院在为企业改革保驾护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建议报告应把打击刑事犯罪作为重点,严惩各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高副院长解释说:“在刑事审判中,过去强调惩罚犯罪,忽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了社会不稳定。现在,法院遵循‘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主张以当事人为重心,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调解,相对减轻对犯罪人的处罚,适当补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以利于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齐志才代表打开写得密密麻麻的提纲,发言说:“过去一年里,市中院各项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但民事案件调解率不高,应作为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建议报告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社会稳定大局、司法为民宗旨、队伍建设这4个方面进行总结,2007年工作要明确突出,增加可操作性。”
付鹏林、周建华、汪艳玲、袁丰收代表指出:在2007年工作指导思想中,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为宗旨,突出公平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沈玉杰代表说:“工作回顾问题部分里谈了4点,归纳起来是一个方面,即个别法官存在的问题,这是不够的。审判机关向人民代表大会作的报告,应从法院工作中认真查找,如有效判决执行难、队伍建设等问题。只有总结时认真找出问题,才能在今后工作中解决问题,才能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应从全国改革和发展大局出发,依法开展各项审判工作,而不能只顾本地区经济的发展,忽略了全局利益。”
市、区法院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倾听,时而飞快地记着,时而频频点头,并不时地插话,从审判制度改革讲到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案件审核权,少杀慎杀,杜绝错杀,尊重保障人权。整个座谈会充满了生动、活泼、热烈的气氛,代表们看到了中级法院自觉按照人民要求,努力改进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人民法院感受到了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把座谈会开成了民主法制教育的宣传会,沟通感情的交流会,做好工作的动员会。
最后,高国建副院长表示,再次感谢人大代表对中级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一定积极改进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向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国建主持会议。首先,他代表张维刚院长对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关心、支持法院工作表示感谢。接着,他介绍了中级法院工作报告三易其稿的经过,并对报告具体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同时也希望各位代表对工作报告和市中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杨子东代表首先发言,他认为:一年来,市中级法院适应形势发展,积极进行审判制度改革,依法开展了各项审判工作,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和正义,促进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和谐,对中级法院工作表示满意。
薛宝库代表接着说:“市人代会召开之际,院长带队来到代表中间,面对面征求意见,这是一项改革创新的举措,也是一个有益的尝试。它一方面体现了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的增强,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市中级法院班子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努力做好工作的决心。”他认为,市中级法院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依法行使审判职权,做出了积极贡献。在今后工作中,中级法院要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上,加强学习,建立奖惩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激励法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办案质量,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需要。
高副院长接过话说:“这个建议提得很好。”并叮嘱工作人员做好记录。
李建杰代表说:“市中院在为企业改革保驾护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建议报告应把打击刑事犯罪作为重点,严惩各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高副院长解释说:“在刑事审判中,过去强调惩罚犯罪,忽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了社会不稳定。现在,法院遵循‘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主张以当事人为重心,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调解,相对减轻对犯罪人的处罚,适当补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以利于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齐志才代表打开写得密密麻麻的提纲,发言说:“过去一年里,市中院各项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但民事案件调解率不高,应作为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建议报告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社会稳定大局、司法为民宗旨、队伍建设这4个方面进行总结,2007年工作要明确突出,增加可操作性。”
付鹏林、周建华、汪艳玲、袁丰收代表指出:在2007年工作指导思想中,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为宗旨,突出公平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沈玉杰代表说:“工作回顾问题部分里谈了4点,归纳起来是一个方面,即个别法官存在的问题,这是不够的。审判机关向人民代表大会作的报告,应从法院工作中认真查找,如有效判决执行难、队伍建设等问题。只有总结时认真找出问题,才能在今后工作中解决问题,才能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应从全国改革和发展大局出发,依法开展各项审判工作,而不能只顾本地区经济的发展,忽略了全局利益。”
市、区法院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倾听,时而飞快地记着,时而频频点头,并不时地插话,从审判制度改革讲到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案件审核权,少杀慎杀,杜绝错杀,尊重保障人权。整个座谈会充满了生动、活泼、热烈的气氛,代表们看到了中级法院自觉按照人民要求,努力改进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人民法院感受到了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把座谈会开成了民主法制教育的宣传会,沟通感情的交流会,做好工作的动员会。
最后,高国建副院长表示,再次感谢人大代表对中级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一定积极改进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向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