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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语文》2005年第5期发表了余昊东先生写的《语文现代化与语文教学现代化》,余先生认为“语文现代化包括四大方面:1.语言文字本体的现代化;2.语言文字应用的现代化;3.语言文字研究的现代化;4.语言文字理论的现代化”。余文把这四大方面一股脑儿都装进了语文现代化这个筐子里,本文拟就什么是语文现代化这个问题谈一点看法。
余文认为语文现代化的第一个方面是“语言文字本体的现代化”,“语言文字本体的现代化包括确定汉语的规范,推广普通话,书面语体以口语为基础,即使用白话文,制定并推行汉语拼音方案规范并使用简化汉字”。下面我们来讨论这个问题。什么是“本体”?我们认为这里说的“本体”不是指哲学意义上的“本体”,而是指语文意义上的“本体”,也就是指事物的“自身”。那么“语言文字本体”是什么呢?语言的本体是音义结合的词汇语法体系,文字的本体是由字母或字符组成的符号体系。这样的本体是自语言文字产生以来就一直存在的,谈不上什么现代化不现代化。如果说语言文字自身就有什么现代化,那么语言文字自古就已经有现代化了,不要我们去做什么了。如果说“语言文字本体”指的是语言文字的内部结构,例如普通话语音系统里有i、u、ü三个介音,汉语的偏正短语是修饰语在前、中心语在后,汉语合成词的构成以复合构词为主,汉字分为独体字与合体字等等,这样的本体也谈不上现代化。因为它们是按照自身的发展规律而发展,并不是随着社会进入现代化时期而产生某种变化。例如并不随着中国社会进入现代化时期,i、u、ü三个介音有什么变化,偏正短语的修饰语由在中心语之前改为在中心语之后等等。如果认为语言文字本身随着社会进入现代化时期而发生某种相应的改变,是没有事实根据的。因为语言文字本身的种种变化并不是直接反映社会的发展。虽然一般词汇的发展能比较直接地反映社会的发展,但是我们知道作为词汇系统核心的基本词汇,具有很强的稳固性,在语言经历的千百年里是保持不变的。“现代化”是社会学要研究的问题,语言本体的发展是语言学要研究的问题,两者没有直接的联系。因此,提出语言文字本体的现代化,并且把它归入语文现代化的里面是没有根据的,如果按照这种认识去指导语文工作,硬要语言文字自身按照社会发展的进程而改变,势必给实际语文工作带来伤害。至于余文提出的推广普通话、使用简化字等等,不是语言文字自身的现代化,而是余文说的第二点“语言文字应用的现代化”。
余文提出的第二个方面“语言文字应用现代化”,指的是“语言文字在应用时必须符合现代化的要求”。
我们的看法和余文大体是一致的,不过具体的内容还有不同。因为语文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所以当社会进入了现代化时期,为了满足社会交际的需要,作为交际工具的语文也必须适应或满足这种需要。对那些不能适应这种需要的部分要进行相应的改革。这里说的改革,指的是社会语文生活的改革,也就是语文应用的改革。这种改革过去叫文字改革,现在叫语文现代化。周有光先生把一百多年来的中国语文现代化概括为四个方面,就是:语言的共同化、文体的口语化、汉字的简易化、表音的字母化。如果考虑到电脑网络的发展,还可以加上信息处理的电脑化。这就是中国语文现代化的内涵。
我们说的语文现代化并不包括语文规范化,这是我们和余文的看法不同的地方。社会语文生活包括两个大的领域,就是语文现代化和语文规范化。作为交际工具的语言文字具有变动性和稳定性两重特性。基于语言文字的变动性,产生了语文改革。语文现代化就是当代的语文改革。当中国社会进入现代化的历史时期,中国的语文要适应这种变化、服务于这种变化,于是有了近百年的语文现代化运动,这一运动作出了很大的成绩。基于语言文字的稳定性,产生了语文规范化。只有规范化的语言文字,才能保证语文交际准确、有效地进行,才能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语文现代化和语文规范化,相辅相成,互相推动,缺一不可。没有语文现代化,只强调语文规范化,语文生活有可能停滞不前;相反,只强调语文现代化,忽视语文规范化,就会使语文规范化意识模糊,会给社会语文应用带来混乱。
新中国建立以来,国家对语文现代化和语文规范化这两个方面都十分重视,都做了大量工作。例如1955年10月,在北京先是举行全国文字改革会议,研究语文现代化问题;接着举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讨论汉语规范化问题。1986年中央制定的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法令,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继续推动文字改革工作,使语言文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这个方针既包括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又包括继续推动文字改革。前者是指语文规范化,后者是指语文现代化,这是全面推进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正确方针。可是在贯彻这个方针时,有人却片面地理解方针,只强调汉语规范化,不提语文现代化。有人完全置语文现代化于不顾,宣传国家的语文工作就是制定规范并且推行规范。这种认识带有很大的片面性。
在语文现代化和语文规范化的关系上,有两种看法都是不妥的。一种是把语文规范化归入语文现代化,扩大了语文现代化的内涵。余文属于这一类,例如他把“确定汉语的规范”也列入语文现代化的内容,这种看法和新中国语文工作的历史不完全相合,和我们实际的语文工作也不相合。另一种是把语文现代化归入语文规范化,用语文规范化排斥语文现代化。这同样不利于语文事业的开展。《汉字文化》杂志属于这一类。这本杂志发表了许多文章,反对语文现代化。例如它在1995年第1期第36页说:“‘语文现代化’的提法并不科学,也无法付诸实施。那么,就不如依旧用‘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提法,因为这后一种提法能够反映问题的实质。”总之,我们认为语文现代化指的是语言文字应用的现代化,也就是社会语文的现代化。它不包括语文规范化,尽管两者有密切的联系。
至于余文说的第三第四两个方面,本文不做讨论,只想提出一个建议,就是这两个方面不必放到语文现代化这个筐子里,就叫“语言文字研究的现代化”和“语言文字理论的现代化”不是很好吗?语文现代化这个筐子只装语言文字应用的现代化就可以了,它装不下许多不属于它的东西。泛语文现代化可能害了语文现代化。一个学科的建立要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对象不明确,外延过大或过小,都会对学科的发展带来危害。
以上所述未必妥当,敬请余昊东先生和广大读者指正。
(苏培成,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会长)
余文认为语文现代化的第一个方面是“语言文字本体的现代化”,“语言文字本体的现代化包括确定汉语的规范,推广普通话,书面语体以口语为基础,即使用白话文,制定并推行汉语拼音方案规范并使用简化汉字”。下面我们来讨论这个问题。什么是“本体”?我们认为这里说的“本体”不是指哲学意义上的“本体”,而是指语文意义上的“本体”,也就是指事物的“自身”。那么“语言文字本体”是什么呢?语言的本体是音义结合的词汇语法体系,文字的本体是由字母或字符组成的符号体系。这样的本体是自语言文字产生以来就一直存在的,谈不上什么现代化不现代化。如果说语言文字自身就有什么现代化,那么语言文字自古就已经有现代化了,不要我们去做什么了。如果说“语言文字本体”指的是语言文字的内部结构,例如普通话语音系统里有i、u、ü三个介音,汉语的偏正短语是修饰语在前、中心语在后,汉语合成词的构成以复合构词为主,汉字分为独体字与合体字等等,这样的本体也谈不上现代化。因为它们是按照自身的发展规律而发展,并不是随着社会进入现代化时期而产生某种变化。例如并不随着中国社会进入现代化时期,i、u、ü三个介音有什么变化,偏正短语的修饰语由在中心语之前改为在中心语之后等等。如果认为语言文字本身随着社会进入现代化时期而发生某种相应的改变,是没有事实根据的。因为语言文字本身的种种变化并不是直接反映社会的发展。虽然一般词汇的发展能比较直接地反映社会的发展,但是我们知道作为词汇系统核心的基本词汇,具有很强的稳固性,在语言经历的千百年里是保持不变的。“现代化”是社会学要研究的问题,语言本体的发展是语言学要研究的问题,两者没有直接的联系。因此,提出语言文字本体的现代化,并且把它归入语文现代化的里面是没有根据的,如果按照这种认识去指导语文工作,硬要语言文字自身按照社会发展的进程而改变,势必给实际语文工作带来伤害。至于余文提出的推广普通话、使用简化字等等,不是语言文字自身的现代化,而是余文说的第二点“语言文字应用的现代化”。
余文提出的第二个方面“语言文字应用现代化”,指的是“语言文字在应用时必须符合现代化的要求”。
我们的看法和余文大体是一致的,不过具体的内容还有不同。因为语文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所以当社会进入了现代化时期,为了满足社会交际的需要,作为交际工具的语文也必须适应或满足这种需要。对那些不能适应这种需要的部分要进行相应的改革。这里说的改革,指的是社会语文生活的改革,也就是语文应用的改革。这种改革过去叫文字改革,现在叫语文现代化。周有光先生把一百多年来的中国语文现代化概括为四个方面,就是:语言的共同化、文体的口语化、汉字的简易化、表音的字母化。如果考虑到电脑网络的发展,还可以加上信息处理的电脑化。这就是中国语文现代化的内涵。
我们说的语文现代化并不包括语文规范化,这是我们和余文的看法不同的地方。社会语文生活包括两个大的领域,就是语文现代化和语文规范化。作为交际工具的语言文字具有变动性和稳定性两重特性。基于语言文字的变动性,产生了语文改革。语文现代化就是当代的语文改革。当中国社会进入现代化的历史时期,中国的语文要适应这种变化、服务于这种变化,于是有了近百年的语文现代化运动,这一运动作出了很大的成绩。基于语言文字的稳定性,产生了语文规范化。只有规范化的语言文字,才能保证语文交际准确、有效地进行,才能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语文现代化和语文规范化,相辅相成,互相推动,缺一不可。没有语文现代化,只强调语文规范化,语文生活有可能停滞不前;相反,只强调语文现代化,忽视语文规范化,就会使语文规范化意识模糊,会给社会语文应用带来混乱。
新中国建立以来,国家对语文现代化和语文规范化这两个方面都十分重视,都做了大量工作。例如1955年10月,在北京先是举行全国文字改革会议,研究语文现代化问题;接着举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讨论汉语规范化问题。1986年中央制定的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法令,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继续推动文字改革工作,使语言文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这个方针既包括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又包括继续推动文字改革。前者是指语文规范化,后者是指语文现代化,这是全面推进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正确方针。可是在贯彻这个方针时,有人却片面地理解方针,只强调汉语规范化,不提语文现代化。有人完全置语文现代化于不顾,宣传国家的语文工作就是制定规范并且推行规范。这种认识带有很大的片面性。
在语文现代化和语文规范化的关系上,有两种看法都是不妥的。一种是把语文规范化归入语文现代化,扩大了语文现代化的内涵。余文属于这一类,例如他把“确定汉语的规范”也列入语文现代化的内容,这种看法和新中国语文工作的历史不完全相合,和我们实际的语文工作也不相合。另一种是把语文现代化归入语文规范化,用语文规范化排斥语文现代化。这同样不利于语文事业的开展。《汉字文化》杂志属于这一类。这本杂志发表了许多文章,反对语文现代化。例如它在1995年第1期第36页说:“‘语文现代化’的提法并不科学,也无法付诸实施。那么,就不如依旧用‘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提法,因为这后一种提法能够反映问题的实质。”总之,我们认为语文现代化指的是语言文字应用的现代化,也就是社会语文的现代化。它不包括语文规范化,尽管两者有密切的联系。
至于余文说的第三第四两个方面,本文不做讨论,只想提出一个建议,就是这两个方面不必放到语文现代化这个筐子里,就叫“语言文字研究的现代化”和“语言文字理论的现代化”不是很好吗?语文现代化这个筐子只装语言文字应用的现代化就可以了,它装不下许多不属于它的东西。泛语文现代化可能害了语文现代化。一个学科的建立要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对象不明确,外延过大或过小,都会对学科的发展带来危害。
以上所述未必妥当,敬请余昊东先生和广大读者指正。
(苏培成,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