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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读了孙建军同志“须”与笔者商榷的《“茹毛饮血”再辨》一文,颇受教益。然而同时亦有不尽同意之处,如对“其”的解释便是。特此提出以代答卷,并就正于方家。孙文一方面认为,“茹毛饮血”应理解为“生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池沼之水、鸟兽之血”,强调指出“血”是泛指血和水,“毛”是通称草和毛;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