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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的生命都需要孕育。生物界任何生物的生命形式都可以通过后天的引导得到培养和强化。这对于有生命的生物而言这是生物的多样性存在的基础所在,这个基础被打破,则必然意味着特定生命形式的消亡。这也是生物区别于非生物的根本所在。这可以成为习惯性反应。
那么生物的习惯性法则有什么意义呢?
可以说,没有习惯性法则,生物就必然走向消亡。因为生物缺乏习惯的养成,就需要不断地重复新的和旧的错误,这对于生物多样性来说是极为不利的,因为缺乏生物习惯性的生命形式是脆弱的,不稳定的。
人类作为生物界的一员,当然也可以受益于生物习惯性法则,就像身体或智力有缺陷的人就可以通過后天的引导,让他养成相应的习惯,从而可以接近甚至达到人类的正常生活,这也是生命的习惯性法法对于残障人士的意义所在,可以给残障人士带来希望,有极大的研究价值和使用价值,其实是值得科学界做深入研究的。
可以做个假设,如果生物的习惯性受到破坏,则生物个体的一切生命活动都将要在外界的不断刺激下进行,而在不确定的外界刺激下,生物体自然也就很难进行正常的生命活动,最少生物体会为此付出极大的代价,而这对于一些生物体而言,可能是致命的。
在古代,人类出现出现之前,生物体的存在形式普遍处于低智力的状态,主要的存在方式就是依靠生物的习惯性在支撑。
那么问题来了,生物体如果单单依赖于生物体的习惯性存在,那么生物如何发展进化呢?
答案其实很简单,那就是生物体本身具有的学习和记忆能力,可以让生物的生存技巧得以不断发展和强化。“熟能生巧”则很好的说明了这个问题,“巧”就能“推陈出新”,生产力也就得到了发展,而生产力的提高则直接推动了生物体的进化和发展。其实可以得出结论,生物体的习惯性法则是生物进化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点其实从“猴子上树,人走路”也可以得出结论。
生物体的习惯性法则对于生物体的重要性其实远不止这些,它甚至可以影响到生命群体的发展和衰亡,对于生物体的多样性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可以说破坏了生物体的习慣性法则,也就等于破坏了生命群体赖于生存的法则!自然,这点也可以用来预防害虫的危害。
“适者生存”说的是生物体对自然的一种适应。“不适者”自然也就被会被淘汰。而没有生命的习惯性法则谈何“适应”。
综合来看,生命的习惯性法则对于人类乃至整个生物界的作用在于能够让生物体本身发挥本身具有的相对优势对外界环境做出适应性的反应。而对于那些身体或智力具有残障的人士来说,则是可以通过引导来达到或者接近正常的人类生活。
最后可以得出一个综合性的结论,生物体的习惯性法则属于人类乃至生物界存在的基础性条件。
那么生物的习惯性法则有什么意义呢?
可以说,没有习惯性法则,生物就必然走向消亡。因为生物缺乏习惯的养成,就需要不断地重复新的和旧的错误,这对于生物多样性来说是极为不利的,因为缺乏生物习惯性的生命形式是脆弱的,不稳定的。
人类作为生物界的一员,当然也可以受益于生物习惯性法则,就像身体或智力有缺陷的人就可以通過后天的引导,让他养成相应的习惯,从而可以接近甚至达到人类的正常生活,这也是生命的习惯性法法对于残障人士的意义所在,可以给残障人士带来希望,有极大的研究价值和使用价值,其实是值得科学界做深入研究的。
可以做个假设,如果生物的习惯性受到破坏,则生物个体的一切生命活动都将要在外界的不断刺激下进行,而在不确定的外界刺激下,生物体自然也就很难进行正常的生命活动,最少生物体会为此付出极大的代价,而这对于一些生物体而言,可能是致命的。
在古代,人类出现出现之前,生物体的存在形式普遍处于低智力的状态,主要的存在方式就是依靠生物的习惯性在支撑。
那么问题来了,生物体如果单单依赖于生物体的习惯性存在,那么生物如何发展进化呢?
答案其实很简单,那就是生物体本身具有的学习和记忆能力,可以让生物的生存技巧得以不断发展和强化。“熟能生巧”则很好的说明了这个问题,“巧”就能“推陈出新”,生产力也就得到了发展,而生产力的提高则直接推动了生物体的进化和发展。其实可以得出结论,生物体的习惯性法则是生物进化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点其实从“猴子上树,人走路”也可以得出结论。
生物体的习惯性法则对于生物体的重要性其实远不止这些,它甚至可以影响到生命群体的发展和衰亡,对于生物体的多样性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可以说破坏了生物体的习慣性法则,也就等于破坏了生命群体赖于生存的法则!自然,这点也可以用来预防害虫的危害。
“适者生存”说的是生物体对自然的一种适应。“不适者”自然也就被会被淘汰。而没有生命的习惯性法则谈何“适应”。
综合来看,生命的习惯性法则对于人类乃至整个生物界的作用在于能够让生物体本身发挥本身具有的相对优势对外界环境做出适应性的反应。而对于那些身体或智力具有残障的人士来说,则是可以通过引导来达到或者接近正常的人类生活。
最后可以得出一个综合性的结论,生物体的习惯性法则属于人类乃至生物界存在的基础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