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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单纯依靠财政直接补贴并不能促进农业发展,发展现代农业,必须依靠农发行的农业政策性金融行为来改善农业生产禀赋素质。发展现代农业,加剧了农业风险,农民不但要承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还要承受来自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价格风险。农业政策性保险是政府对农户的产量风险和价格风险给予补偿的必由之路。农业政策性金融即包括农发行的金融支农行为,也包括农业政策性保险。实施农业政策性金融行为是政府支持与保护农业的最佳选择。
关键词:农业政策性金融;现代农业;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0)05-0017-04
一、问题的提出
表1是吉林省2000-2009年农业经济指标时间数列。
从表1可以看出,吉林省第一产业增加值、粮食总产量、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人均居住面积等主要指标正稳步攀升,第一产业比重和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等主要指标正在稳步下降并趋于合理。数据表明吉林省农业正处于稳步发展过程中。
利用Excel统计分析软件进行相关分析,第一产业增加值与粮食总产量的相关系数为0.7484,农民人均纯收入与粮食总产量的相关系数为0.7436,可见,粮食总产量对吉林省第一产业增加值、吉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都有比较大的影响。
但是,吉林省第一产业发展并不稳定。从图1可以看出,最近三年,第一产业增加值趋势曲线的斜率呈下降趋势,表明第一产业对吉林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呈下降状态。
图2为吉林省粮食总产量趋势曲线。从中可以看出吉林省粮食总产量增长速度趋缓(其中,2007年和2009年灾害的影响粮食总产量的波动幅度比较大,可以剔除),表明提升传统农业的贡献率已经很困难。图3为吉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趋势曲线。从2004年开始,吉林省减免农业税,同时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如果剔除农业税和直接补贴(人均近800元),吉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呈滞涨状态。表明单纯依靠传统农业提高农民收入已经十分困难。
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单纯依靠发展传统农业,提高农业贡献率,提高农民的收入,已经十分困难。只有发展现代农业,才能提高农业贡献率,才能提高农民的收入。
二、发展现代农业必须依靠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支持
(一)发展现代农业必须依靠农发行的金融支持
发展现代农业,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保护。目前我国的农业保护政策主要以“四项直接补贴”为主,即使是用于“六小工程”建设投入、中小学教育投入、农村医疗体系投入也是直接减轻农民负担,相当于对农民的直接补贴。
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相当于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促使供给曲线向右下方平移。在不存在国际贸易的情况下,直接补贴政策效应如图4所示。D是需求曲线,s是供给曲线。不存在政府直接补贴时,均衡点是A(Q1,P1)。政府实行直接补贴后,均衡点为N(Q2,P2)。发生直接补贴之后,生产者收益净增加的幅度为矩形MNQ2Q1面积与矩形P1P2MA面积之差,多半都是负值。
存在国际贸易的情况下,直接补贴政策效应如图5所示。Es是出口供给曲线,A、B、c、D分别代表所在区域的多边形面积。政府实行直接补贴后,生产者收益净增加的幅度为A+B+C,政府承担的补贴支出为A+B+c+D,国家经济利益净损失是D。
因此,用财政直接补贴提高农民的收入,最后必将造成巨大的财政赤字。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近期来看,直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但是,从长远来看,即不符合WTO相关规则,也不符合农业保护国际惯例,更不适合我国的国情。
对现代农业实施支持与保护,政府应该以改善农业生产禀赋素质为重点。吉林省农业生产禀赋素质较差,改善农业生产禀赋素质必须依靠农业政策性金融。只有依靠农发行的政策性金融行为的引导,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研、病虫害防治、培训服务、推广和咨询服务、检验服务、农产品市场促销服务等方面加大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才能改善农业生产的禀赋素质。
(二)发展现代农业必须依靠农业政策性保险的金融支持
粮食种植属于第一产业,粮食加工属于第二产业,农产品流通属于第三产业,由于种植、购、销、调、存、加工等环节脱节,农村经常出现“种粮难、买粮难、储粮难、卖粮难”现象,农业的快速增长并没有促进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只有发展现代农业,实施农业产业化,将农产品产业链上的种植、购、销、调、存、加工等环节有机地联系起来,用工业化的思维来解决农业问题,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才能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发展现代农业也加剧了农业风险。种植环节不但要承受自然灾害的风险,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民还要承受来自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风险,主要是价格波动风险,单靠国家粮食价格政策很难控制价格波动风险。农产品流通,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农产品流通使农业具有了公共物品性,因此,需要政策性金融支持,尤其需要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支持与保护。图6为实施农业政策性保险之后农民收入变动分析。
农业政策性保险,实质上是通过政府的转移支付职能,在农户遭受巨灾产量下降或丰产年度粮食市场价格下降农户收入锐减的情况下给予农户一定的补偿,使农民的收入曲线(包括农产品销售收入和政策性保险补贴收入)沿QP=P1Q1移动,补偿金额为矩形BCQ3Q2,矩形BCQ3Q2的面积等于矩形OPlAQl面积与矩形OP2BQ2面积之差。
因为价格基数和产量基数不一样,农业政策性保险补偿并不一定能完全弥补农户的收入差额,但是,至少使农户避免了“谷贱伤农”问题,同时,通过政府的干预手段调整了农产品的需求弹性系数(EAC>ED)。
目前,我国实行的农业政策性保险是“由商业保险机构实施、政府给予一定的保费补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摊部分保费、农户承担一小部分保费”的保险模式,商业保险机构确定的无差别收益曲线通常QP≤P1Q1,收益曲线略微下倾,真正发生巨灾或价格波动时,农户得到的补偿往往过小。由商业保险机构开展的农业政策性保险并没有真正弥补农户的收益损失。
三、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对策
(一)现代农业发展阶段的农业支持目标选择
农业支持与保护是世界大多数国家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实施宏观调控、确保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政策措施。在WTO框架下,我国应加大“绿箱政策”的保护力度,确立制度化的农业投入体系,建立农业保险制度,进行农产品贸易控制,建立健全农业保护的中介和载体,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现代农业发展阶段的农业支持目标是:
1.保障农产品供给
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和不断增长的人口规模对粮食的数量和质量要求不断增加。同时,受耕地资源减少、淡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等不利因素影响,加上市场机制作用下非农产业对农业资源的吸纳,粮食增长空间十分有限,供求缺口将会存 在。因此,保障粮食安全将是中国未来一个时期始终坚持的首要目标。
2.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尤其是增加来自农业的收入
建国以来的大部分时期,中国农民收入增长速度和绝对水平均低于城镇居民。农民收入的低水平,尤其是家庭经营收入低下,首先影响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和投资农业生产的能力,进而影响农产品有效供给目标的实现。因此,必须将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农业生产者同其他社会行业的收入差距纳入中国未来一个时期现代农业支持政策的目标体系。
3.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中国农业生态环境存在着很多问题,比如,土地沙漠化和荒漠化、水土流失、农业用水资源匮乏、土地盐碱化和农田污染等。这些问题导致农业资源总量的减少和质量下降,自然灾难频繁发生,农业生物多样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下降,人们的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必须将其纳入政策目标体系,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由于自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阶段、政治经济体制的差异,中国的现代农业支持政策目标及工具的选择必须体现自身的特色。“以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为主、以财政补贴为辅”的农业保护政策更适合我国的国情。
(二)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对策
1.强化“政府与农发行的合作机制”
农发行作为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以贯彻、配合政府农业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为宗旨,是政府在市场上的延伸。因此,农发行与政府的合作,能够促进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增强地方政府调控经济发展的能力。截至2009年底,农发行相继与各级政府签定了《农业政策性金融合作协议》30余项,协议金额近3000亿元。目前,农发行与政府的合作主要按照“政府协调、银行融资、企业承贷”的模式进行。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应该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1)政策方面
一是确立银政合作法规,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制定银政合作的基本法规政策,规范银政合作机制,为农业政策性银行开展银政合作确定政策法规依据。
二是解决农发行的信贷投放风险保障问题。农业信贷投放额度大、期限长、风险高等特点,客观上要求信贷风险保障要优先于其他信贷投放,因此,在银政合作中必须依靠政府行政手段形成一定的信贷保障措施,包括必要的财政补贴措施和优惠的税收政策。
三是宏观调控问题。在银政合作中,政府要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外部环境,为竞争可能导致的金融危机实施必要的金融控制,通过宏观调控有效地引导银政合作健康发展。
(2)外部环境
一是建立有效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财政、农业、粮食、水利、法律等多个部门的关系,形成支农合力,为农发行开展银政合作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建立支持、服务、合作一体的共生关系,实现共赢。
二是健全政府信用管理体系。加强政府信用建设,依法加大对不讲信用、破坏信用行为的惩罚力度,地方政府应积极支持和协助农发行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
三是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发展规模大、信誉好的担保机构。可以采取政府出资为主、社会筹资为辅的方式,创造条件形成风险管理能力强、运营规范、内控制度完善的担保机构,为农业政策性贷款提供有效保障。
四是加大对农发行的政策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努力提高各类财政补贴资金到位率,妥善处理粮棉挂账,增强农发行经营活力。引导和扶持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机制,培育诚信理念,提高企业守信意识,为银政合作提供优质的客户群体。
(3)合作模式
以政府信用为依托共建投融资平台,发挥农发行融资优势和政府的组织优势,促进银政合作业务的健康发展。在合作框架内,政府根据宏观调控目的确定支农项目并向农发行推荐项目,农发行根据项目性质、信贷风险保障措施等条件设置贷款类型、确定贷款期限,自主放贷,逐步建立“政府推荐、政策保障、银行融资、企业承贷”的合作模式。
(4)全面支持农产品产业链上的各个经济组织
农产品产业链上的各个经济组织包括:农户、农民合作组织、优势农产品产业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
农户、农民合作组织、优势农产品产业基地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但是,农业生产的弱质性和商业金融的经济性,致使商业金融明显偏离农业生产环节。政府应该制定特殊政策,激励农发行将支农资金向农户、农民合作组织、优势农产品产业基地倾斜。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流通企业也需要大量的资金。农发行号称“粮棉油”收购银行,似乎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流通企业能够得到资金满足,其实并不竟然。农发行信贷门槛过高、资金数额小、期限短,并且专款专用,很难满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流通企业的资金需求。农发行应该降低信贷门槛,开发更多期限灵活、形式多样的金融产品以满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流通企业的资金需求。
(5)降低财政直接补贴,将更多的补贴资金通过农发行的支农机制发放
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直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属于典型的“明补”。“明补”资金效率低下,大部分补贴资金充当了农户的收入,而不是充当资本。将“明补”转变成“暗补”,通过农发行发放,更能发挥金融的杠杆作用。
2.建立健全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
近年来,各国都在通过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方式对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实施保护和支持,既有灾害补偿,也有价格保护。我国目前侧重于灾害补偿。
(1)建立健全农业政策性保险法律体系
从国外发展现代农业的经验看,完善的农业政策性保险法律体系是必不可少的,而目前中国仍没有一部完整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对此,建议国家尽快建立一部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律,对农业保险的组织体系、经营范围、经营管理、赔付标准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只有在立法的建立的前提下,政策的实施才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这也是农业保险几十年来没有完善壮大的根本原因。
(2)建立完善的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
一是由政府组织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公司,成立农业保险专用基金,设立独立的机构运作农业保险专用基金,并接受政府及司法的监管。
二是实行“走出去”的战略,积极寻求与国外成熟的的保险公司合作,一方面学习国外成熟的经营管理理念,一方面最大程度的分散经营风险。
(3)中央加大专项财政补贴
“由商业保险机构实施、政府给予一定的保费补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摊部分保费、农户承担一小部分保费”的保险模式,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提出了挑战,导致地方政府不愿意落实农业保险相关政策。中央应该加大对地方政府的农业保险的专项财政补贴,一可以减少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二可以使相关政策顺利落实。同时中央应该加大其他相关惠农政策的财政支持,加强农业保险同其他惠农政策之间的配合,完善农业的风险保障体系。
(4)扩大保险补偿范围
近年来,各国都在通过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方式对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实施保护和支持,既有灾害补偿,也有价格保护。我国目前侧重于灾害补偿。
应该扩大保险补偿范围,整个产业链上各个经济组织所面临的价格风险都应该纳入保险补偿范围。
基金项目:本论文是吉林省科技发展规划项目“吉林省新农村金融制度环境优化研究(吉科合字20070618)”的阶段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高鸿业,西方经济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2]高峰,王学镇,羊文辉农业投入品补贴政策的理论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4,(08).
[3]何广文对农村政策金融改革的理性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04,(03)
[4]贾万军,王寒菊,百信农民资金瓦助社金融运作效率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08,(09)
[5]丁卜人,关于保障现代农业投入情况的调研报告[J]无锡人大提案,2010,(04),
[6]王怀勇,发展现代农业的法治保障[J]法学论坛,2009,(06)
[7]刘志澄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保障粮食和食物安全[EB/OL],WWW,SFNCC,ORG CN.
[8]柯炳生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若干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07,(03),
[9]齐城中国现代农业支持政策的目标体系建构[J],中州学刊,2009,(05)
关键词:农业政策性金融;现代农业;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0)05-0017-04
一、问题的提出
表1是吉林省2000-2009年农业经济指标时间数列。
从表1可以看出,吉林省第一产业增加值、粮食总产量、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人均居住面积等主要指标正稳步攀升,第一产业比重和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等主要指标正在稳步下降并趋于合理。数据表明吉林省农业正处于稳步发展过程中。
利用Excel统计分析软件进行相关分析,第一产业增加值与粮食总产量的相关系数为0.7484,农民人均纯收入与粮食总产量的相关系数为0.7436,可见,粮食总产量对吉林省第一产业增加值、吉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都有比较大的影响。
但是,吉林省第一产业发展并不稳定。从图1可以看出,最近三年,第一产业增加值趋势曲线的斜率呈下降趋势,表明第一产业对吉林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呈下降状态。
图2为吉林省粮食总产量趋势曲线。从中可以看出吉林省粮食总产量增长速度趋缓(其中,2007年和2009年灾害的影响粮食总产量的波动幅度比较大,可以剔除),表明提升传统农业的贡献率已经很困难。图3为吉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趋势曲线。从2004年开始,吉林省减免农业税,同时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如果剔除农业税和直接补贴(人均近800元),吉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呈滞涨状态。表明单纯依靠传统农业提高农民收入已经十分困难。
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单纯依靠发展传统农业,提高农业贡献率,提高农民的收入,已经十分困难。只有发展现代农业,才能提高农业贡献率,才能提高农民的收入。
二、发展现代农业必须依靠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支持
(一)发展现代农业必须依靠农发行的金融支持
发展现代农业,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保护。目前我国的农业保护政策主要以“四项直接补贴”为主,即使是用于“六小工程”建设投入、中小学教育投入、农村医疗体系投入也是直接减轻农民负担,相当于对农民的直接补贴。
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相当于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促使供给曲线向右下方平移。在不存在国际贸易的情况下,直接补贴政策效应如图4所示。D是需求曲线,s是供给曲线。不存在政府直接补贴时,均衡点是A(Q1,P1)。政府实行直接补贴后,均衡点为N(Q2,P2)。发生直接补贴之后,生产者收益净增加的幅度为矩形MNQ2Q1面积与矩形P1P2MA面积之差,多半都是负值。
存在国际贸易的情况下,直接补贴政策效应如图5所示。Es是出口供给曲线,A、B、c、D分别代表所在区域的多边形面积。政府实行直接补贴后,生产者收益净增加的幅度为A+B+C,政府承担的补贴支出为A+B+c+D,国家经济利益净损失是D。
因此,用财政直接补贴提高农民的收入,最后必将造成巨大的财政赤字。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近期来看,直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但是,从长远来看,即不符合WTO相关规则,也不符合农业保护国际惯例,更不适合我国的国情。
对现代农业实施支持与保护,政府应该以改善农业生产禀赋素质为重点。吉林省农业生产禀赋素质较差,改善农业生产禀赋素质必须依靠农业政策性金融。只有依靠农发行的政策性金融行为的引导,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研、病虫害防治、培训服务、推广和咨询服务、检验服务、农产品市场促销服务等方面加大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才能改善农业生产的禀赋素质。
(二)发展现代农业必须依靠农业政策性保险的金融支持
粮食种植属于第一产业,粮食加工属于第二产业,农产品流通属于第三产业,由于种植、购、销、调、存、加工等环节脱节,农村经常出现“种粮难、买粮难、储粮难、卖粮难”现象,农业的快速增长并没有促进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只有发展现代农业,实施农业产业化,将农产品产业链上的种植、购、销、调、存、加工等环节有机地联系起来,用工业化的思维来解决农业问题,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才能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发展现代农业也加剧了农业风险。种植环节不但要承受自然灾害的风险,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民还要承受来自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风险,主要是价格波动风险,单靠国家粮食价格政策很难控制价格波动风险。农产品流通,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农产品流通使农业具有了公共物品性,因此,需要政策性金融支持,尤其需要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支持与保护。图6为实施农业政策性保险之后农民收入变动分析。
农业政策性保险,实质上是通过政府的转移支付职能,在农户遭受巨灾产量下降或丰产年度粮食市场价格下降农户收入锐减的情况下给予农户一定的补偿,使农民的收入曲线(包括农产品销售收入和政策性保险补贴收入)沿QP=P1Q1移动,补偿金额为矩形BCQ3Q2,矩形BCQ3Q2的面积等于矩形OPlAQl面积与矩形OP2BQ2面积之差。
因为价格基数和产量基数不一样,农业政策性保险补偿并不一定能完全弥补农户的收入差额,但是,至少使农户避免了“谷贱伤农”问题,同时,通过政府的干预手段调整了农产品的需求弹性系数(EAC>ED)。
目前,我国实行的农业政策性保险是“由商业保险机构实施、政府给予一定的保费补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摊部分保费、农户承担一小部分保费”的保险模式,商业保险机构确定的无差别收益曲线通常QP≤P1Q1,收益曲线略微下倾,真正发生巨灾或价格波动时,农户得到的补偿往往过小。由商业保险机构开展的农业政策性保险并没有真正弥补农户的收益损失。
三、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对策
(一)现代农业发展阶段的农业支持目标选择
农业支持与保护是世界大多数国家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实施宏观调控、确保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政策措施。在WTO框架下,我国应加大“绿箱政策”的保护力度,确立制度化的农业投入体系,建立农业保险制度,进行农产品贸易控制,建立健全农业保护的中介和载体,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现代农业发展阶段的农业支持目标是:
1.保障农产品供给
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和不断增长的人口规模对粮食的数量和质量要求不断增加。同时,受耕地资源减少、淡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等不利因素影响,加上市场机制作用下非农产业对农业资源的吸纳,粮食增长空间十分有限,供求缺口将会存 在。因此,保障粮食安全将是中国未来一个时期始终坚持的首要目标。
2.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尤其是增加来自农业的收入
建国以来的大部分时期,中国农民收入增长速度和绝对水平均低于城镇居民。农民收入的低水平,尤其是家庭经营收入低下,首先影响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和投资农业生产的能力,进而影响农产品有效供给目标的实现。因此,必须将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农业生产者同其他社会行业的收入差距纳入中国未来一个时期现代农业支持政策的目标体系。
3.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中国农业生态环境存在着很多问题,比如,土地沙漠化和荒漠化、水土流失、农业用水资源匮乏、土地盐碱化和农田污染等。这些问题导致农业资源总量的减少和质量下降,自然灾难频繁发生,农业生物多样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下降,人们的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必须将其纳入政策目标体系,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由于自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阶段、政治经济体制的差异,中国的现代农业支持政策目标及工具的选择必须体现自身的特色。“以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为主、以财政补贴为辅”的农业保护政策更适合我国的国情。
(二)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对策
1.强化“政府与农发行的合作机制”
农发行作为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以贯彻、配合政府农业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为宗旨,是政府在市场上的延伸。因此,农发行与政府的合作,能够促进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增强地方政府调控经济发展的能力。截至2009年底,农发行相继与各级政府签定了《农业政策性金融合作协议》30余项,协议金额近3000亿元。目前,农发行与政府的合作主要按照“政府协调、银行融资、企业承贷”的模式进行。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应该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1)政策方面
一是确立银政合作法规,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制定银政合作的基本法规政策,规范银政合作机制,为农业政策性银行开展银政合作确定政策法规依据。
二是解决农发行的信贷投放风险保障问题。农业信贷投放额度大、期限长、风险高等特点,客观上要求信贷风险保障要优先于其他信贷投放,因此,在银政合作中必须依靠政府行政手段形成一定的信贷保障措施,包括必要的财政补贴措施和优惠的税收政策。
三是宏观调控问题。在银政合作中,政府要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外部环境,为竞争可能导致的金融危机实施必要的金融控制,通过宏观调控有效地引导银政合作健康发展。
(2)外部环境
一是建立有效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财政、农业、粮食、水利、法律等多个部门的关系,形成支农合力,为农发行开展银政合作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建立支持、服务、合作一体的共生关系,实现共赢。
二是健全政府信用管理体系。加强政府信用建设,依法加大对不讲信用、破坏信用行为的惩罚力度,地方政府应积极支持和协助农发行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
三是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发展规模大、信誉好的担保机构。可以采取政府出资为主、社会筹资为辅的方式,创造条件形成风险管理能力强、运营规范、内控制度完善的担保机构,为农业政策性贷款提供有效保障。
四是加大对农发行的政策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努力提高各类财政补贴资金到位率,妥善处理粮棉挂账,增强农发行经营活力。引导和扶持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机制,培育诚信理念,提高企业守信意识,为银政合作提供优质的客户群体。
(3)合作模式
以政府信用为依托共建投融资平台,发挥农发行融资优势和政府的组织优势,促进银政合作业务的健康发展。在合作框架内,政府根据宏观调控目的确定支农项目并向农发行推荐项目,农发行根据项目性质、信贷风险保障措施等条件设置贷款类型、确定贷款期限,自主放贷,逐步建立“政府推荐、政策保障、银行融资、企业承贷”的合作模式。
(4)全面支持农产品产业链上的各个经济组织
农产品产业链上的各个经济组织包括:农户、农民合作组织、优势农产品产业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
农户、农民合作组织、优势农产品产业基地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但是,农业生产的弱质性和商业金融的经济性,致使商业金融明显偏离农业生产环节。政府应该制定特殊政策,激励农发行将支农资金向农户、农民合作组织、优势农产品产业基地倾斜。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流通企业也需要大量的资金。农发行号称“粮棉油”收购银行,似乎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流通企业能够得到资金满足,其实并不竟然。农发行信贷门槛过高、资金数额小、期限短,并且专款专用,很难满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流通企业的资金需求。农发行应该降低信贷门槛,开发更多期限灵活、形式多样的金融产品以满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流通企业的资金需求。
(5)降低财政直接补贴,将更多的补贴资金通过农发行的支农机制发放
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直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属于典型的“明补”。“明补”资金效率低下,大部分补贴资金充当了农户的收入,而不是充当资本。将“明补”转变成“暗补”,通过农发行发放,更能发挥金融的杠杆作用。
2.建立健全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
近年来,各国都在通过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方式对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实施保护和支持,既有灾害补偿,也有价格保护。我国目前侧重于灾害补偿。
(1)建立健全农业政策性保险法律体系
从国外发展现代农业的经验看,完善的农业政策性保险法律体系是必不可少的,而目前中国仍没有一部完整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对此,建议国家尽快建立一部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律,对农业保险的组织体系、经营范围、经营管理、赔付标准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只有在立法的建立的前提下,政策的实施才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这也是农业保险几十年来没有完善壮大的根本原因。
(2)建立完善的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
一是由政府组织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公司,成立农业保险专用基金,设立独立的机构运作农业保险专用基金,并接受政府及司法的监管。
二是实行“走出去”的战略,积极寻求与国外成熟的的保险公司合作,一方面学习国外成熟的经营管理理念,一方面最大程度的分散经营风险。
(3)中央加大专项财政补贴
“由商业保险机构实施、政府给予一定的保费补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摊部分保费、农户承担一小部分保费”的保险模式,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提出了挑战,导致地方政府不愿意落实农业保险相关政策。中央应该加大对地方政府的农业保险的专项财政补贴,一可以减少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二可以使相关政策顺利落实。同时中央应该加大其他相关惠农政策的财政支持,加强农业保险同其他惠农政策之间的配合,完善农业的风险保障体系。
(4)扩大保险补偿范围
近年来,各国都在通过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方式对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实施保护和支持,既有灾害补偿,也有价格保护。我国目前侧重于灾害补偿。
应该扩大保险补偿范围,整个产业链上各个经济组织所面临的价格风险都应该纳入保险补偿范围。
基金项目:本论文是吉林省科技发展规划项目“吉林省新农村金融制度环境优化研究(吉科合字20070618)”的阶段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高鸿业,西方经济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2]高峰,王学镇,羊文辉农业投入品补贴政策的理论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4,(08).
[3]何广文对农村政策金融改革的理性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04,(03)
[4]贾万军,王寒菊,百信农民资金瓦助社金融运作效率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08,(09)
[5]丁卜人,关于保障现代农业投入情况的调研报告[J]无锡人大提案,2010,(04),
[6]王怀勇,发展现代农业的法治保障[J]法学论坛,2009,(06)
[7]刘志澄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保障粮食和食物安全[EB/OL],WWW,SFNCC,ORG CN.
[8]柯炳生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若干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07,(03),
[9]齐城中国现代农业支持政策的目标体系建构[J],中州学刊,20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