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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考虑的不是惩治汉奸,
而是如何利用汉奸
1945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饱受伪军迫害和蹂躏的中国人民,十分渴望在战后迅即审判和惩治汉奸,清算他们的罪行,伸张民族正气。然而,国民党政府在抗战胜利后的一段时间里,却首先考虑的不是惩治汉奸,而是如何利用汉奸为其看守住东南沦陷区这块地盘。因国民党军队远在后方,鞭长莫及。于是,蒋介石便利用汉奸和伪军,阻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军队对沦陷区的接收。
1945年8月14日,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任命任援道为南京先遣军司令;丁默村为浙江省军事专员;原伪军司令门致中、孙良诚、张岚峰、孙殿英、吴文化分别任第一、二、三、四、五路军总司令,伪第五方面军司令庞炳勋为晋冀鲁豫剿共总司令。
这样,一大批汉奸伪职还未解除,又摇身一变成为抗战的“有功之臣”,耀武扬威地发号施令。国民党政府这种漠视民意、重用汉奸的政策,使得一些汉奸弹冠相庆,有的乘机为非作歹。如1945年9月中旬,伪芜湖市公安局局长鲍佐丞等人竟敢假借名义,组织芜湖地方委员会,将100多名商家押赴县商会,勒逼其交款100亿元。芜湖商民无奈,只得派代表到南京控诉。
利用完之后就开始
在全国各地对汉奸进行大逮捕
随着国民党势力逐步进入华中、华北沦陷地区,国民党政府还都南京,汉奸的利用价值也很快消失。
1945年9月下旬,国民党政府下令,在全国各地对汉奸进行大逮捕。逮捕汉奸的工作主要是由军统特务机构执行的。因为军统在沦陷区有地下组织,该组织在日本投降时顺势进入东南各大城市,加上汉奸周佛海等人又早已投靠了军统,军统能够掌握和利用这些人“以奸除奸”。
从1945年9月至12月,军统在南北各地的肃奸工作告一段落。共捕获有汉奸嫌疑者4291人,移送军法机关审判者334人,移送航空委员会审讯查办者24人,在押病死者43人。在南京,1945年9月26日晨,军统局南京区以宪兵南京司令部与警察厅名义逮捕了伪实业部长梅思平、伪教育部长李圣五、伪南京市长周学昌、伪经理总监部长岑德广、伪海军部长凌霄、伪社会福利部长彭年、伪宣传部次长郭秀峰等23名大汉奸,另以空军第一路司令部名义逮捕了汉奸陈昌祖、葛世平等24人。
1946年春,国民党军统局将押在北京炮局的伪华北绥靖军总司令齐燮元、伪常务委员兼建设总署督办王荫泰、伪常务委员兼财务总署督办汪时等特级汉奸以及周作人、王漠等人,用飞机解押南京。迫于舆论,军统派飞机先将伪财务部长周佛海、汪伪特工总部主任丁默村押送重庆,后又押回南京老虎桥监狱。1945年8月25日乘日本飞机秘密逃往日本九州的伪国民政府代理主席陈公博、伪宣传部长林柏生等6人,也于10月3日被引渡回国。军统还以伪造蒋介石手令“请陈璧君、褚民谊赴重庆商谈善后事宜”的方式诱捕了陈、褚二人。
到1945年底,南京市奉命接受了军统局移送的汉奸200余人。1946年4月1日,国民党政府司法部正式任命赵琛为高等法院院长,陈光虞为代理首席检察官,高等法院即在南京朝天宫正式成立。据统计,1946年4月至1947年2月,高等法院共审理汉奸案530余件,终结381件。其中判处死刑14人,无期徒刑24人,有期徒刑265人。
大汉奸们的最后下场
周佛海是当时高等法院所审判的最大的汉奸。周佛海早年在日本留学期间,曾加入过中国共产党,后改入国民党。归国后历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政治部主任、国民党江苏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厅长、中央民众训练部部长、中央宣传部部长等职。日本侵华后,周佛海任汪伪政府财务部部长、伪行政院副院长等要职。
1946年10月21日,初次公审周佛海,南京公民1万多人赶去参加旁听。在法庭上,周佛海一再大谈自己早于1942年起就通过军统特务程克祥与重庆政府暗渡陈仓的经过。原想以此表功,减轻罪责,不料却惹恼了蒋介石。此时,蒋正以抗日英雄自居,到处在自吹自擂,哪里能授人以勾结汉奸的把柄?再加上迫于全国人民和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法院于1946年11月7日宣判周佛海死刑。周不服,上诉于最高法院。周在上诉状中听取了别人的主意,只讲在抗战胜利后在上海“维持治安”的所谓“功劳”,其他一概不提。这一手果然生效。1947年3月26日,蒋介石以国民政府主席身份发布命令,说:“周佛海在敌寇投降后,能确保京杭一带秩序,使人民不致遭受涂炭,对社会之安全,究属不无贡献。”此案由最高法院改判为无期徒刑。周佛海是当时被判死刑的汉奸中唯一改判为无期徒刑的。周佛海于1948年2月心脏病复发,死于狱中,时年51岁。
梅思平是在南京第一个被枪决的大汉奸。早在1938年8月,梅思平就在上海和日本“同盟通社”上海支局局长松本重治进行了五次密谈,商定了汪精卫出任的条件和步骤。随后又与日本特工今井武夫、影佐祯昭在重光堂签订了《日华协议记录》等。他历任汪伪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委、中央党部组织部长、工业部长、实业部长、浙江省长等要职。1946年5月3日上午,高等法院在朝天宫大成殿开庭审理此案。这天,朝天宫人潮如海,因无旁听证而站在广场上的人就多达3000余人。5月9日,法庭宣判梅思平死刑。9月14日上午10时,梅在南京珠江路老虎桥监狱被枪决。
丁默村原为国民党军统局第三处处长,地位一度与戴笠并驾齐驱。1938年8月第三处被撤并,他仅在“军委会”中挂了个少将参议空衔。气恼之下,他组织了以大特务李士群为首的特工组织。1939年底,国民党“中统”为了暗杀丁默村,派出女间谍郑频如将丁诱至预先已埋伏好杀手的上海戈登路西伯利亚皮货店。不料被丁看出破绽,乘车逃脱,后郑频如被丁杀害。1947年7月5日,这个民族罪人被判处死刑,在南京老虎桥监狱里执行枪决。
而是如何利用汉奸
1945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饱受伪军迫害和蹂躏的中国人民,十分渴望在战后迅即审判和惩治汉奸,清算他们的罪行,伸张民族正气。然而,国民党政府在抗战胜利后的一段时间里,却首先考虑的不是惩治汉奸,而是如何利用汉奸为其看守住东南沦陷区这块地盘。因国民党军队远在后方,鞭长莫及。于是,蒋介石便利用汉奸和伪军,阻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军队对沦陷区的接收。
1945年8月14日,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任命任援道为南京先遣军司令;丁默村为浙江省军事专员;原伪军司令门致中、孙良诚、张岚峰、孙殿英、吴文化分别任第一、二、三、四、五路军总司令,伪第五方面军司令庞炳勋为晋冀鲁豫剿共总司令。
这样,一大批汉奸伪职还未解除,又摇身一变成为抗战的“有功之臣”,耀武扬威地发号施令。国民党政府这种漠视民意、重用汉奸的政策,使得一些汉奸弹冠相庆,有的乘机为非作歹。如1945年9月中旬,伪芜湖市公安局局长鲍佐丞等人竟敢假借名义,组织芜湖地方委员会,将100多名商家押赴县商会,勒逼其交款100亿元。芜湖商民无奈,只得派代表到南京控诉。
利用完之后就开始
在全国各地对汉奸进行大逮捕
随着国民党势力逐步进入华中、华北沦陷地区,国民党政府还都南京,汉奸的利用价值也很快消失。
1945年9月下旬,国民党政府下令,在全国各地对汉奸进行大逮捕。逮捕汉奸的工作主要是由军统特务机构执行的。因为军统在沦陷区有地下组织,该组织在日本投降时顺势进入东南各大城市,加上汉奸周佛海等人又早已投靠了军统,军统能够掌握和利用这些人“以奸除奸”。
从1945年9月至12月,军统在南北各地的肃奸工作告一段落。共捕获有汉奸嫌疑者4291人,移送军法机关审判者334人,移送航空委员会审讯查办者24人,在押病死者43人。在南京,1945年9月26日晨,军统局南京区以宪兵南京司令部与警察厅名义逮捕了伪实业部长梅思平、伪教育部长李圣五、伪南京市长周学昌、伪经理总监部长岑德广、伪海军部长凌霄、伪社会福利部长彭年、伪宣传部次长郭秀峰等23名大汉奸,另以空军第一路司令部名义逮捕了汉奸陈昌祖、葛世平等24人。
1946年春,国民党军统局将押在北京炮局的伪华北绥靖军总司令齐燮元、伪常务委员兼建设总署督办王荫泰、伪常务委员兼财务总署督办汪时等特级汉奸以及周作人、王漠等人,用飞机解押南京。迫于舆论,军统派飞机先将伪财务部长周佛海、汪伪特工总部主任丁默村押送重庆,后又押回南京老虎桥监狱。1945年8月25日乘日本飞机秘密逃往日本九州的伪国民政府代理主席陈公博、伪宣传部长林柏生等6人,也于10月3日被引渡回国。军统还以伪造蒋介石手令“请陈璧君、褚民谊赴重庆商谈善后事宜”的方式诱捕了陈、褚二人。
到1945年底,南京市奉命接受了军统局移送的汉奸200余人。1946年4月1日,国民党政府司法部正式任命赵琛为高等法院院长,陈光虞为代理首席检察官,高等法院即在南京朝天宫正式成立。据统计,1946年4月至1947年2月,高等法院共审理汉奸案530余件,终结381件。其中判处死刑14人,无期徒刑24人,有期徒刑265人。
大汉奸们的最后下场
周佛海是当时高等法院所审判的最大的汉奸。周佛海早年在日本留学期间,曾加入过中国共产党,后改入国民党。归国后历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政治部主任、国民党江苏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厅长、中央民众训练部部长、中央宣传部部长等职。日本侵华后,周佛海任汪伪政府财务部部长、伪行政院副院长等要职。
1946年10月21日,初次公审周佛海,南京公民1万多人赶去参加旁听。在法庭上,周佛海一再大谈自己早于1942年起就通过军统特务程克祥与重庆政府暗渡陈仓的经过。原想以此表功,减轻罪责,不料却惹恼了蒋介石。此时,蒋正以抗日英雄自居,到处在自吹自擂,哪里能授人以勾结汉奸的把柄?再加上迫于全国人民和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法院于1946年11月7日宣判周佛海死刑。周不服,上诉于最高法院。周在上诉状中听取了别人的主意,只讲在抗战胜利后在上海“维持治安”的所谓“功劳”,其他一概不提。这一手果然生效。1947年3月26日,蒋介石以国民政府主席身份发布命令,说:“周佛海在敌寇投降后,能确保京杭一带秩序,使人民不致遭受涂炭,对社会之安全,究属不无贡献。”此案由最高法院改判为无期徒刑。周佛海是当时被判死刑的汉奸中唯一改判为无期徒刑的。周佛海于1948年2月心脏病复发,死于狱中,时年51岁。
梅思平是在南京第一个被枪决的大汉奸。早在1938年8月,梅思平就在上海和日本“同盟通社”上海支局局长松本重治进行了五次密谈,商定了汪精卫出任的条件和步骤。随后又与日本特工今井武夫、影佐祯昭在重光堂签订了《日华协议记录》等。他历任汪伪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委、中央党部组织部长、工业部长、实业部长、浙江省长等要职。1946年5月3日上午,高等法院在朝天宫大成殿开庭审理此案。这天,朝天宫人潮如海,因无旁听证而站在广场上的人就多达3000余人。5月9日,法庭宣判梅思平死刑。9月14日上午10时,梅在南京珠江路老虎桥监狱被枪决。
丁默村原为国民党军统局第三处处长,地位一度与戴笠并驾齐驱。1938年8月第三处被撤并,他仅在“军委会”中挂了个少将参议空衔。气恼之下,他组织了以大特务李士群为首的特工组织。1939年底,国民党“中统”为了暗杀丁默村,派出女间谍郑频如将丁诱至预先已埋伏好杀手的上海戈登路西伯利亚皮货店。不料被丁看出破绽,乘车逃脱,后郑频如被丁杀害。1947年7月5日,这个民族罪人被判处死刑,在南京老虎桥监狱里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