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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千年的中国社会总体上说是一个情理社会,其突出特点是情理法三位一体,在冲突、博弈和妥协中构筑平衡。人情通常以交换为生存和运动常态。权力经济是独特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风景,在经济转型时期,因权力资源的开发和权力异化引发的社会问题十分突出。情理社会和权力经济背景下的税收执法,不可避免地陷入各种矛盾缠绕、交织的困局。只有置身于社会政治文明框架内的税收执法,才是有效、公平、正义的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