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众相关论文
伴随社会经济文化飞速发展,猥亵儿童犯罪呈现多发、频发态势。虽然国家在刑法领域不断调整,出台系列法规政策以适应时代需要,但在......
“公共场所当众”,虽同样与聚众、其他恶劣情节归属于强制猥亵侮辱罪升格五年以上量刑情节,但“公共场所当众”情节司法适用的范围......
公共交通领域猥亵行为高发,严重侵害乘客的人身权益。基于公共交通领域猥褒刑事案件的特殊性,应以违背意志性认定“强制”并梳理公......
摘 要:对于性侵害犯罪,我国刑法将“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罪”作为此类犯罪的加重情节。对于网络直播性侵害行为,其在法益的侵害程度上完......
猥亵行为违法性程度的判定对于强制猥亵、侮辱罪的认定和刑罚适用具有重要意义,判断时应当从法益侵害与规范违反、结果无价值和行......
近年来,频发于校园等公共场所的猥亵儿童犯罪案件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同时,也引发了司法实务部门关于如何认定"公共场所当众"这一......
对“公共场所当众”的理解应该以其加重处罚的理论根据为出发点,从该加重构成要件的特点与机能,结合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的立场展开......
ue*M#’#dkB4##8#”专利申请号:00109“7公开号:1278062申请日:00.06.23公开日:00.12.27申请人地址:(100084川C京市海淀区清华园申请人:清......
虽然《刑法修正案(九)》第13条对原《刑法》第237条进行了修改,将强制猥亵罪的保护对象扩大到“他人”,并增加了“其他严重情节”,......
《刑法》第237条第2款把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行为规定为加重处罚的情节。但是,如何理解"公共场所当众"在实践中存在较大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