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核材料罪相关论文
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作用的物或者人。根据刑法第191条的规定,洗钱罪的犯罪对象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和走私犯罪的......
《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八条将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武装掩护走私”条款修改为:“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
核安全生产环节和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环节犯罪可以以玩忽职守罪,生产、作业安全事故罪,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罪,贪污罪,挪用公款......
10月27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初次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因其在减少死刑罪名、加大对暴力恐怖犯罪惩治、维......
2014年10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關於提請審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下簡稱‘草案’)的議案。本次刑法草案的......
走私核材料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核材料进出国(边)境或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核材料,或在......
<正>国际公约对核恐怖犯罪的规定2015年7月13日施行的《国家安全法》第31条规定:'国家坚持和平利用核能和核技术,加强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