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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WHO定义合理用药(Rational Use of Drugs, RUD)为“患者所用药物适合其临床需要,所用剂量及疗程符合患者个体情况,所消耗费用对患者和社会均属最低”[1]。儿童由于生理和生化功能,尤其肝、肾、神经和内分泌功能发育不全,个体差异大,药物代谢动力学和药效学有其特殊规律,存在极大用药风险,和孕产妇、老人构成用药最高风险和重点监控的三种人群。本文从儿童药物上市前缺乏临床研究证据,增加儿童用药风险;儿童药物使用缺乏标准或指南,儿科医生尤其是基层医生至今无法得到《儿童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儿童处方集》的指导;儿童合理用药评价概念模糊,缺乏儿童用药的后效评价标准和方法三个方面分析了导致我国儿童药物使用严重不合理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