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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从其起草之初就一直争论不休,刚刚生效又遭遇金融危机的冲击,可谓是“生不逢时”,“唱衰”论调很快升级为“叫停”论调。近来,不少企业开始采取裁员方式“过冬”。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裁员必须给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而随着企业裁员人数的增多,《劳动合同法》的执行遭遇了较大困难,部分企业的被裁员工很难得到100%的经济补偿金。于是,媒体上出现了一种声音,有专家倡议:要理性对待经济补偿金,面对裁员,员工不一定要争取1OO%经济补偿金。某些地方官员也建议暂缓执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以帮助企业渡过金融危机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