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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损害司法公正的痼疾,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性问题。除客观成因以外,存在着应当引起各级法院重视的主观因素,也就是近年来被司法界人士从“司法腐败”中分离出来的“消极执行行为”。为了进一步探讨改进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效率的有效途径,笔者结合司法实践的现有状况,对消极执行行为从其外部表现的分类、内部成因、危害作初步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