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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赔偿责任制度与船舶优先权制度二者作为海商法所特有的内容,都是为了保证海上航运事业的顺利健康发展,但其立法侧重点却各有不同。二者迥异的设计理念使得在适用时出现了冲突的可能。现本文拟从海事赔偿责任与船舶优先权两项制度的法理基础方面对比分析其出现差异的原因及其冲突表现,并提出几点自己的应对策略,希望能够找到积极合理的方式,更好地促进海上航运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