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关节置换对股骨颈骨折致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法医学鉴定影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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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认为在股骨颈骨折致股骨头缺血坏死行人工关节置换术的法医鉴定中,最重要的就是明确原发骨折损伤程度,结合预后全面分析,综合评定,避免医疗因素过多影响鉴定结论,以保证鉴定文书出具的及时性,保持鉴定原则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此,也希望新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能早日颁布实施,以更好的明确鉴定细则,指导法医鉴定工作,提高法医检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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