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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飞速的发展,社会上的矛盾日益凸显。其中,环境保护成为现在世人所关注的焦点。环境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破坏一方生态环境很容易只需要一瞬间的贪念、一块废弃的电池。然要恢复生态环境却需要花费巨额的资金或需很长的时间,可能是几年、几十年。环境是人类繁衍生息之基,公众对环境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环境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据国家环保总局证实,目前群众对环境问题的投诉以每年近20%的速度递增,仅2003年的电话投诉就有33万件,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群众信访、上访的八大热点之一。有关专家分析,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近年来人们的环境意识和维权意识都有明显提高,受污染损害的群众勇于捍卫自己的环境权益;二是环境侵权现象在我国社会现阶段中相当普遍。这样一来,环境维权的律师就成为广大环境污染受害者所关注、所依附的重要对象。普通公众在收到环境污染后采取的措施不当,寻求救济的方式方法有误,对方往往又是实力雄厚的企业单位再加上环境纠纷案件较其他种类的案件特殊,处理起来非常棘手,给律师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现在笔者就什么是环境侵权及特殊性、律师帮助受害公众维权方式及存在的困境这几个方面来谈谈自己的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