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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发展智能体育产品对促进体育产品多元化,拉动消费者体育产品智能化需求,助力智能体育发展及实现健康中国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从智能体育产品产生来看,智能体育产品是人工智能与传统体育用品的融合。如今,智能体育用品形成了以产权关系为纽带或以项目关系为纽带的经营模式。由于我国体育用品企业在生产制造方面正处于"质"的艰难爬坡,科技创新、研发能力不足,使基于项目关系的智能体育用品经营模式得到广泛使用。但随着体育用品企业与合作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合作深度不足等原因,使得该经营模式弊端日益显现,造成智能体育用品产业价值体现不佳,碍于体育用品企业财政压力与负担,使其难以采用产权主导的经营模式。面对我国智能体育产品价值不足,开发程度不深,项目经验不多的自身情况,以及来着政府对智能体育的发展要求与人民对智能体育用品旺盛需求社会情况,构建一套适合我国体育用品企业实际情况的智能体育生产经营模式将是当下我国体育用品企业制造智能体育用品、稳定经营智能体育用品、及促进智能体育用品健康发展需要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研究以演化博弈为理论基础,以智能体育用品经营模式为切入点,综合考虑产权导向及项目导向的经营模式的关键要素,构建经营模式要素整合的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体育用品企业和科技企业对体育用品智能化经营模式的演化策略,探讨双方在达成整合经营模式合作过程中的影响因素以及成本与收入分配机制,从而推动我国智能体育用品发展,丰富智能体育用品经营模式的理论解释,为体育用品企业的智能体育用品经营模式形成提供理论基础。研究方法:首先以演化博弈为理论基础构建本研究的演化博弈模型,再经复制动态方程、稳定点和关键要素分析后,使用Matlab 2016b工具,运用数值仿真分析的方法对智能体育用品经营模式的模型进行了验证。研究结果:智能体育用品经营模式的演化博弈模型中,首先,在初始意愿对体育用品企业和科技企业合作研发影响方面,科技企业在市场敏感度方面具有优势;第二,合作成本对双方合作研发影响方面,无论双方的初始状态如何,随着需支付的合作成本增加,双方不进行体育用品智能化合作的可能性减小,双方不合作的概率增加,并且双方的收敛速度也随之提升;第三,超额收益分配比例系数对双方合作研发影响方面,当双方的初始意愿较为低时,随着超额收益分配比例系数a提升,双方不进行体育用品智能化合作的可能性增加,双方合作的概率减少。当双方的初始意愿较高时,存在一个超额收益分配比例系数a,能够使双方合作研发的可能性最大,即存在函数S2=f(a)且0<a<1,将S2最大值的坐标假设为(a*,f(a*)),当a∈[0,a*]时,函数为递增,即随着超额收益分配比例系数a变大,双方选择合作的可能性增大;当a∈[a*,1]时,函数为递减,即随着超额收益分配比例系数a变大,双方选择合作的可能性减少。第四,在合作成本分配比例系数对双方合作研发影响方面,当双方的初始意愿较为低时,随着合作成本的分配系数b提升,双方不进行体育用品智能化合作的可能性增加,双方合作的概率减少。研究结论:研究结论表明:(1)净利润是体育用品企业和科技企业策略选择的前提,只有双方选择合作研发的净利润大于各自研发的净利润时,系统才会收敛于稳定点0(0,0)和C(1,1),即体育用品企业和科技企业的选择策略为{不实施智能化发展战略,不合作}和{实施智能化发展战略,合作}。最终系统向哪个方向演化与鞍点位置密切相关;(2)体育用品企业和科技企业的演化结果会受到双方初始状态的影响;(3)经体育用品智能化发展演化模型分析,识别出超额收益R、合作成本c、超额收益分配比例系数a、合作成本的分配比例系数b,这4个关键因素均对模型演化路径产生重要影响。具体而言,超额收益和合作成本的分配比例系数的提高能够增加双方合作的可能性,合作成本的提升能够减少双方合作的可能性,对于超额收益分配比例系数a来说,存在一个合理的超额收益分配比例系数a能使双方合作可能性达到最大。最后,根据研究结果为促进智能体育用品经营模式形成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1)体育用品企业要树立智能体育用品发展观念,提高参与积极性;(2)市场需要建立利润合理分配机制以及各种约束和失信惩罚机制,使企业具有契约精神,推动诚信经营;(3)体育用品企业应积极推进创新成果,促进体育用品更新换代,提高超额收益;(4)政府推进体育用品企业和科技企业之间协同发展的新型态,以降低合作成本,甚至必要时可以提供一定的税收投融资优惠政策,减轻企业间合作成本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