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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1996-201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和主要死亡原因的变化趋势及地区的差异变化。
方法:采用以人群为基础的全国孕产妇死亡监测网的数据,1996-2005年覆盖了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76个监测区(县),2006年后扩大至336个区(县),统计1996-2010年全国不同时间、不同地区孕产妇死亡率、死因别死亡率、下降幅度和年平均下降速率。应用Cochran-Armitage趋势检验及Possion检验,对1996-2010年的孕产妇死亡率、死因构成及地区间差异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
结果: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从1996年的64.7/10万下降到2010年的30.0/10万,下降53.2%:2010年农村孕产妇死亡率(30.1/10万)高于城市(29.7/10万),西部(46.1/10万)高于中部(29.1/10万)及东部地区(17.8/10万)。东、中、西部地区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幅度分别为37.76%、57.02%和66.27%。地区间差异在逐渐减少,2006-2010年间,农村孕产妇死亡率下降为城市的的1.82倍,西部地区为东部地区的3.O倍。产科出血死亡的比例从1996年的47.9%下降到201.0年的27.8%,但仍是导致全国孕产妇死亡的首要因素。
结论:全国孕产妇死亡率呈下降趋势,地区间孕产妇死亡率仍存在差异,但差异逐年减小,农村和西部地区仍是孕产妇死亡干预的重点:产科出血仍是各地区的主要死亡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