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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人类社会形成以来,就一直存在着人类与人类环境、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两对永恒常青的矛盾。而法律作为人意志的体现,很大程度上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那么人与自然的关系应何去何从?这一话题使得环境资源法的调整对象成为争执的焦点。随着理论和实践的扩展,传统法理需要补充和革新,现行的法律需要作出回应。本文通过对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阐述,得出环境资源法应该、能够并正在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