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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即企业补充性养老保险,作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在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其企业年金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劳动者的退休福利水平。目前市场上的企业年金有单一和集合两种形式,大多数中小企业出于对企业年金和自身特点的考虑,都选择了集合年金的形式。目前,国家对于集合年金的监管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制度规范还不健全,监管实践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都是需要重视和改进的重要工作内容。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中小企业集合年金政府监管进行研究,发现目前政府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集合年金的发展提供一定帮助。本文通过文献分析、对比分析和案例分析三种方式,研究中小企业集合年金的发展情况,对比国外中小企业集合年金政府监管的先进经验,分析认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集合年金的政府监管还存在以下问题:(1)立法层次较低,法律体系不完善;(2)监管主体机构分散,协同监管不足;(3)准入资格认定质量难保证,中小企业建立年金计划门槛高;(4)信息披露依据不健全,信息获取不对称;(5)受托监管缺位,投资风险增高;(6)基金担保机制不健全,监管难度增大。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包括完善中小企业集合年金监管法律规范;建立高效的政府监管机构协同机制;优化中小企业集合年金准入监管机制;健全集合年金信息披露机制;加强中小企业集合年金投资风险监管;健全基金担保机制等。国家可以尝试建立集合年金监管领域的金融混业监管,实现中小企业集合年金监管机构部分整合;提出要进一步实行集合年金的投资风险预测监管,利用年金投资风险矩阵科学监控投资风险。这些对策建议对完善中小企业集合年金的监管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