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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承担着社会“保基本、兜底线、惠民生”的职能,儿童福利工作是民政社会福利体系中关于儿童保障的重要部分。孤儿作为城市最弱势的一部分群体,他们的生活保障不仅代表着民政部门工作的水平,也体现了城市的温度和民生保障的能力。2017年,上海市政府出台《关于上海市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成年孤儿社会安置的流程、经费补贴、部门职责、保障措施,进一步推进成年孤儿社会安置工作发展,是突显民生保障,优化社会治理,政府职能体现的重要标志。
上海市成年孤儿的社会安置工作在安置政策的保障下得以有力推进,但是成年孤儿安置后的社会融合情况仍呈现良莠不齐的现象,影响了社会安置的成效。在此情况下,成年孤儿在社会安置前接受社会融合教育的重要性逐渐显现。
本文以上述情况作为研究背景,以上海市C福利院为例,通过收集国内外资料、阅读文献,对国内外的相关研究现状进行归纳和评述,分析现有的成年孤儿社会融合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基于抗逆力的视角,探索成年孤儿社会融合工作需要的外部支持因素,内部优势因素,效能因素,尝试优化现有的模式,构建一套适用于上海,体系完整、结构清晰、行之有效的社会融合教育模式。
在研究中,本文通过文献查阅在综述中介绍了国内关于孤儿社会融合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情况,同时介绍了国外的儿童保护、融合教育的情况。对成年孤儿、社会安置、社会融合、成年孤儿社会融合教育等概念进行了界定,并以抗逆力理论、社会融合理论、融合教育理论、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工具,解析对成年孤儿社会融合教育模式探索的必要性。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和典型案例分析,结合抗逆力保护因素中的三个要素(外部、内部、效能),综合讨论了上海市现有的成年孤儿社会融合教育模式的优劣情况。本文结合了英国、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国内其他省市现有的社会融合教育对上海的启发,探索适合上海市的社会融合教育模式。
最后,本文基于抗逆力的视角对优化和完善上海市成年孤儿社会融合教育模式提出对策建议:建立以政府部门作为承担社会融合教育主导,儿童福利机构作为实施教育的核心,街道(镇)建立统一的关心社会融合教育制度、政府支持社会力量介入社会融合教育,鼓励志愿服务参与的社会融合教育的成年孤儿社会融合教育模式;提出了建立成年孤儿社会融合教育制度的指导意见,建立社区对安置后社会融合情况评估机制,建立社会融合教育的中途干预机制,丰富社会融合教育的方式等配套建议,以期待通过深入优化成年孤儿社会融合教育模式,进一步推进成年孤儿社会安置工作,提高政府部门履行社会职责的实效。
上海市成年孤儿的社会安置工作在安置政策的保障下得以有力推进,但是成年孤儿安置后的社会融合情况仍呈现良莠不齐的现象,影响了社会安置的成效。在此情况下,成年孤儿在社会安置前接受社会融合教育的重要性逐渐显现。
本文以上述情况作为研究背景,以上海市C福利院为例,通过收集国内外资料、阅读文献,对国内外的相关研究现状进行归纳和评述,分析现有的成年孤儿社会融合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基于抗逆力的视角,探索成年孤儿社会融合工作需要的外部支持因素,内部优势因素,效能因素,尝试优化现有的模式,构建一套适用于上海,体系完整、结构清晰、行之有效的社会融合教育模式。
在研究中,本文通过文献查阅在综述中介绍了国内关于孤儿社会融合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情况,同时介绍了国外的儿童保护、融合教育的情况。对成年孤儿、社会安置、社会融合、成年孤儿社会融合教育等概念进行了界定,并以抗逆力理论、社会融合理论、融合教育理论、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工具,解析对成年孤儿社会融合教育模式探索的必要性。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和典型案例分析,结合抗逆力保护因素中的三个要素(外部、内部、效能),综合讨论了上海市现有的成年孤儿社会融合教育模式的优劣情况。本文结合了英国、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国内其他省市现有的社会融合教育对上海的启发,探索适合上海市的社会融合教育模式。
最后,本文基于抗逆力的视角对优化和完善上海市成年孤儿社会融合教育模式提出对策建议:建立以政府部门作为承担社会融合教育主导,儿童福利机构作为实施教育的核心,街道(镇)建立统一的关心社会融合教育制度、政府支持社会力量介入社会融合教育,鼓励志愿服务参与的社会融合教育的成年孤儿社会融合教育模式;提出了建立成年孤儿社会融合教育制度的指导意见,建立社区对安置后社会融合情况评估机制,建立社会融合教育的中途干预机制,丰富社会融合教育的方式等配套建议,以期待通过深入优化成年孤儿社会融合教育模式,进一步推进成年孤儿社会安置工作,提高政府部门履行社会职责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