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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问题,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视其为民生之本,安国之策。促进就业必须采取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其中加强政府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就是重要的环节。政府就业服务作为政府干预和调节劳动力市场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可以很好地弥补劳动力市场机制的不足。
2006年,宁波市海曙区在全国率先推出“就业项目经理人制度”,将就业工作作为一项工程项目来组织实施,通过政府组织和聘用专职人员担任就业项目经理人,集中使用所有就业资源,针对失业人员的特点设计、实施个性化就业方案,并全程跟踪服务直至稳定就业.该项制度有效地整合了行政资源、市场资源以及社会资源,改变了传统了政府就业服务模式,在转变政府角色、加大社区权责、促进公民参与等方面,为我国促进政府就业服务模式创新提供了宝贵经验,具有重要的制度创新意义和实践推广价值。
有效发挥政府就业服务职能,必须坚持政府、社会以及市场三方面的有效结合。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与此同时,实施适当地监管与调控;重构政府与社会关系,鼓励发展民间组织,支持其广泛地参与到社会福利事业当中去;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实现信息的高度对称。只有建立起政府、社会以及市场三方面的互动体系,才能真正地解决就业问题,实现政府就业服务模式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