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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但是委托代理问题严重、缺乏有效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阻碍其发展壮大。随着2006年1月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公司法》及《证券法》的正式实施,为股权激励的试行、发展提供了必备条件。2006年9月,国资委颁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正式试水股权激励,股权激励作为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有效手段、中长期激励的重要方式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近十年来,与民营上市公司相比,无论是实施数量、还是模式创新等都相去甚远,在一段时期内甚至徘徊不前,而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当前深化国企改革的基本方向的论断,为我们在新的起点上加快股权激励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本文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通过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近十年来股权激励实施情况的研究分析,针对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以期为股权激励在我国今后的健康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本文通过对已有文献研究的基础上,首先阐述股权激励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然后根据发展脉络,对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探索历程进行分期并阐述。本文选取自2006年2月至2014年12月共计八年间,103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沪深两市公告的共计120期股权激励方案为样本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特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主要采用规范研究与案例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同时运用统计分析法和对比分析法。通过上海家化由国企转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前后三期股权激励的案例分析并结合当前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所面临的问题,本文认为体制性原因是造成股权激励发展快慢的一个关键,但并非全部。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加强股权激励统一立法,加快资本市场建设、增强证券市场的有效性,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竞争性经理人市场以及制定科学的股权激励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