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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镇域经济近年来一直快速增长,很多镇一年的经济总量超过几十亿元,财政收入也达数亿元,经济实力与部分地区的县市相当。但是,这些镇的行政权力有限,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已渐渐制约了这些城镇的进一步发展。自2005年起,浙江省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一些地方政府开始进一步权力下放,如绍兴县在全国率先实行“强镇扩权”试点,将原属县政府的部分职权下放到下辖的杨汛桥等5个乡镇:以委托执法方式扩大镇政府事权;赋予5镇相对独立的财政权和土地出让收益权;在人事方面则通过镇党委书记兼任镇长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绍兴县的政策试验为浙江省大规模推行强镇扩权提供了经验。2007年4月,浙江省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计划在全省范围内选择约200个中心镇,分期、分批进行实施,扩大并赋予中心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浙江省下放权力的覆盖面比绍兴县更加广泛,涉及财政、规费、资金扶持、土地及户籍等10个方面;放权的同时强化了中心镇政府在农村科技、信息、就业和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卫生等方面的职能,最终目的在于理顺并协调好中心镇内各职能部门间以及中心镇与垂直部门派驻机构的关系,促进当地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不过,浙江省全面强镇扩权改革尚在推行中,扩权的效果和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