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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违法性认识是我国刑法学界对大陆法系国家违法性认识的一种学术提法。在我国现行刑法中,没有规定有关违法性认识或者刑事违法性认识的条款。近年来,随着中外刑法学术界交流的日益密切,我国刑法学界对违法性认识和刑事违法性认识的研究也日益升温。我国刑法学界在研究有关违法性认识和刑事违法性认识问题时,绝大多数刑法学者没有明确区别违法性认识和刑事违法性认识,给我国刑法学对违法性认识和刑事违法性认识的理论研究带来一定的矛盾和混乱。因此,正确界定违法性认识与刑事违法性认识的区别,科学确定刑事违法性认识在刑法学中的独特地位,并对刑事违法性认识理论展开深入研究,无论在建构我国刑法学理论上抑或在指导我国刑事司法工作上都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通过界定违法性认识与刑事违法性认识的区别,指出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学中的违法性认识理论是建构于由违法性、有责性和构成要件该当性等要件组成的犯罪成立体系的一种刑法学理论。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学中的违法性认识是一种实质意义上的违法性认识,是一种侵害法益性的违法性认识,相当于我国刑法学中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认识。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学中的违法性认识,不同于我国法学中的违犯整体性法的违法性认识,更不同于我国刑法学中的刑事违法性认识。我国刑法学中的刑事违法性认识,是形式意义上的违法性认识,是一种违犯我国法律规范的违法性认识,并且是一种违犯我国刑事法律的违法性认识。因此,只有刑事上的违法性认识才是我国刑法学研究的重点。本文也正是以刑事上的违法性认识才是刑事法学研究的重点,也才是刑事司法实践中需要正确认定的意志因素为出发点。首先辨析违法性的内涵,认为违法性只能是违犯法律的性质,否则,就不能称为违法性;在辨析违法性内涵的基础上,给合我国刑法学的传统理论,归纳出刑事违法性认识的概念。接着探讨刑事违法性认识的本质,指出刑事违法性认识仅仅是行为人在行为时对自己行为在刑法上的一种禁止性思想认识。行为人的刑事违法性认识仅仅是司法机关认定行为人危害社会的主观恶性的辅助性参考因素。然后对刑事违法性认识在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中的地位进行分析,明确指出刑事违法性认识在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中的地位不能一概而论,应该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具体分析。最后在区分期待可能性与刑事违法性认识的异同的基础上,总结出刑事司法实践中需要考虑行为人的刑事违法性认识的前提情形以及认定行为人的刑事违法性认识的具体操作,从而为司法机关在刑事司法进程中,认定行为人的刑事违法性认识提供理论指导。为了系统地阐述本人对刑事违法性认识的研究观点,本文拟分四部分(未包括结语),全文约3万5千字。第一部分:刑事违法性认识的概念和本质。在辨析违法性内涵的基础上,介绍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学界有关违法性认识的学说,分析我国刑法学界有关违法性认识和刑事违法性认识的学说,归纳出刑事违法性认识的概念;介绍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学界有关违法性认识的本质的学说,分析我国刑法学界有关违法性认识和刑事违法性认识的本质的学说,结合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总结出刑事违法性认识的本质。第二部分:刑事违法性认识的地位。介绍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学界有关违法性认识在故意犯罪中的地位的学说,分析我国刑法学界有关违法性认识和刑事违法性认识在故意犯罪中的地位的学说,总结出刑事违法性认识在故意犯罪中的地位;介绍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学界有关违法性认识在过失犯罪中的地位的学说,分析我国刑法学界有关违法性认识和刑事违法性认识在过失犯罪中的地位的学说,总结出刑事违法性认识在过失犯罪中的地位。第三部分:刑事违法性认识的认定。分析期待可能性视野中的刑事违法性认识,比较期待可能性与刑事违法性认识的异同,结合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总结出行为人在行为时具有刑事违法性认识的具体情形,进而归纳出认定行为人在行为时的刑事违法性认识的前提条件;根据行为人在行为时具有的刑事违法性认识和严重社会危害性认识的具体情形,结合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总结出认定行为人的刑事违法性认识的司法操作,为司法机关客观认定行为人的刑事违法性认识、科学判断行为人危害社会的主观恶性和依法对罪犯进行定罪量刑提供理论指导和学说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