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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产品市场格局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农产品竞争由国内市场转向日趋全球化的市场。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高农民和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内外的市场竞争力,有效提高农民收入,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正在逐步成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实施国家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和建设现代农业的市场主体。本文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涵、特点和法律地位,借鉴发达国家农业合作社的发展经验,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并针对日前在我省农村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实地查看本省合作社的建立、发展和运行情况,与合作社社员座谈实际面临的问题,查阅有关合作社政策法规等多种形式,通过这种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表明,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一种非常有效的组织形式。但由于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认识不足、不够规范、经济实力弱、农产品销售难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一是健全领导机制。二是加强政策引导。三是制定和实施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惠政策。四是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外部监管。五是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山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践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的快速发展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衔接,成了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关于“统”的内容的新的补充;拉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达到了“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片经济,富一方农民”的效果;加快了农业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有效的提高了农民的科技素质和农业产出水平;较好地填充了农业产业化链条中出现的组织“断层”,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框架的形成,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深度实施;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积极进行市场化运作,开辟了增加农民现金收入的新途径;弥补了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不了、国家经济技术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情,进一步完善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一支充满活力的新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