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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由SARS危机报道中政府对信息的控制入手,提出了建立有限责任政府,给媒体以自由的观点;从受众使用与满足的角度,论述受众的信息需求得不到满足,导致流言产生,呼吁重视主流媒体边缘化倾向;对媒体议程前期回避公众议程转移焦点以及后期建构议题中的失误进行分析,提出在理性媒体议程的建构要求,即尊重公众议程,客观全面的报道和深入反思事件,引导公众议程。最后,我们将研究的落脚点放在如何保障突发事件的顺利报道上,反思我国以往突发事件报道得失,指出SARS危机其间起草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用法律的形式保证了媒体对突发事件的报道权。
本论文中的反思与建议是在对SARS报道进行传播学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的,也是与我国传媒在社会中的地位和现状密切相关的,一些建议是可行有效的,也许某种提议只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那至少是我国传媒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