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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愿移民开始于1983年,最早是在三西地区进行的,近20年来我国政府先后在全国十几个省份开展了自愿移民的扶贫活动,一共搬迁了大约258万人,投入资金近100亿元,自愿移民成为我国扶贫工作一项重要内容。但是我国扶贫工作的目标瞄准问题一直受到广大学者的质疑和批评,因为以区域瞄准为典型特征的扶贫模式以及经济增长战略下的涓流机制的失效在很大程度上使得贫困群体游离在扶贫受益群体范围的边缘和外面。那么,被很多地方官员和高级官员所推崇的自愿移民模式是否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这也就是本文的研究切入点。通过对两个移民项目的调研,发现在自愿性移民中搬迁走的是社区中相对比较富裕的农户,他们搬迁到安置地后,生产生活条件发生了显著的正向变化;而大部分的贫困群体仍然留在原居地,生产生活条件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仍然处于贫困状态。 本文用社会学中期理论(mid-range theory)中的“未预结局(unintended consequence)”理论进行总体的理论支持来分析自愿性移民出现了“帮富不扶贫”的现象。在这样的一个整体理论框架的指导下,从自愿性移民中的自愿性和政府干预性两个方面分别讨论出现未预结局的原因:用社会资本理论来分析基于自愿性选择上的农户行为的特点,得出贫困农户本身在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缺乏的条件下,由于社会资本的不足而得不到足够的社会网络的支持,不能实现移民或不能达到移民的预期效果;而富裕的农户却能在人力资本、物质资本以及由此决定的社会资本的支持下能够进行移民。用经济增长战略理论来分析政府行为,移民户选择过程中的选户标准不合理、信息流动不充分和寻租行为、中央政策和地方政策之间存在分歧、政策制定和实施之间存在分歧以及对社区社会动态因素的忽略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了只有富裕的农户才能搬迁这种未预结局的发生。 通过对未预结局的原因的分析,本文提出了九点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