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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是环境风险社会中损害填补的核心依据。为探寻我国突破环境侵权救济困境的路径,本文将这一具有现实与紧迫意义的主题作为对象,对国内外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制度源流、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方式展开比较,以此为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完善提供参考之经验。关于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理论,本文考察了不同国家对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立法表达,辨析了其涵义,比较了立法上通常选择的分类模式,探究了其在环境法律责任体系以及环境民事责任体系中的现实地位,分析了风险分散与防范意识对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损害填补与预防功能的影响。关于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制度源流,本文从宏观上考察了民事权益保护意识、社会事件等因素对国外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制度发展的作用,以及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在立法模式中的表现,从微观上分析了国外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制度在规则体系、法律文化传统和发展方式中的个性表现,并对比总结了我国在规则体系、立法形式、发展意识等方面所积累的制度经验,进而对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既借鉴于国外经验,又立足于现实的建议。关于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本文考察了国外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规则体系、立法体例以及价值目的,对比分析了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立法缺失、学说争议和司法困境,在比较研究的启发下,从归责原则的目标确定、规则体系的调整和特别法的发展等角度,对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完善提出了建议。关于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本文在环境侵权行为的识别、因果关系的推定、损害范围的确定、过错的衡量方面比较了国内外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之异同,总结了国外关于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的立法经验,也探析了我国立法的进步与不足,在比较法的借鉴意义上,从行为类型的明确界定、损害标准的科学建立、因果关系的规则重构、过错认定的客观证明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的建议。关于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本文考察了国外在扩充与细化救济性责任承担方式等方面所积累的经验,探析了利益衡量原则在适用预防性责任承担方式时所发挥的作用,分析了惩罚性责任承担方式在英美环境侵权法中的适用特色。对比研究了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立法与适用的不足,在比较法的借鉴意义上,从加强救济性责任承担方式的实效、发挥预防性责任承担方式的作用角度,提出了完善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建议,同时又辨析了惩罚性责任承担方式在我国现尚不宜适用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