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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意义上的“代驾”在我国存在已久,如常见的亲戚朋友之间的无偿代驾,“黑代驾”提供的个人代驾等。但“专业代驾”的出现却是近些年来的事,“专业代驾”的出现和发展是代驾行业迈向规范化和专业化道路的需要。但是对“专业代驾”的定义分类和“专业代驾”中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因代驾的原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具体责任承担,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为了解决现实生活中专业代驾下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及责任承担问题,本文通过界定“专业代驾”的内涵和外延,对专业代驾中各方主体间的法律关系进行认定,厘清法律关系后最终确定专业代驾下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是代驾服务提供方还是代驾服务接受方,确定责任主体之后才能认定具体责任的承担问题。本文主要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对“专业代驾”的简介,主要包括“专业代驾”的含义,分类及不同类型专业代驾的运营模式三部分。通过对内涵外延解释限定的方式得出“专业代驾”的含义。根据是否需要借助O2O商业模式将专业代驾分为传统专业代驾和新型专业代驾,然后再对两种类型的专业代驾运营模式分别进行阐述。第二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将专业代驾法律关系分为内部法律关系和外部法律关系分别进行论述。其中内部法律关系的性质不同类型的专业代驾又有所不同:传统专业代驾下代驾司机与代驾公司之间为劳动关系;新型专业代驾下通过案例得出实务中法院裁判争议,然后经过分析得出代驾司机与软件代驾公司间为居间关系。专业代驾下的外部法律关系通过与雇佣、承揽、委托、客运等关系进行比较后认定为承揽关系。第三部分亦是本文的重点部分,本部分由传统专业代驾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和新型专业代驾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两部分组成。责任主体认定先根据侵权责任中物的责任存在行为责任与物件责任的理论将代驾服务提供方与代驾服务接受方都纳入侵权责任主体的范畴内。传统专业代驾下交通事故责任主体认定先根据代驾服务接受方是否存在过错分别认定,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代驾公司与代驾服务接受方均是责任主体对事故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代驾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事故责任主体实际承担代驾司机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具体责任的承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文中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条及《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由代驾公司承担。新型专业代驾下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根据代驾服务接受方是否存在过错分别认定,在过错的情况下责任主体为代驾司机与代驾服务接受方。代驾司机和代驾服务接受方存在的连带责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相关规定;代驾服务接受方不存在过错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由代驾司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