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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生态补偿的基础理论出发,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国内外生态补偿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试图构建一个新的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包括外部性理论、公共物品理论、生态资本理论和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理论。生态建设具有正外部性,因此应该对生态建设者进行补偿;生态建设提供的是公共物品,依据公共物品理论,政府应该补偿;生态建设成果又是一种重要的资本即生态资本,因此市场机制可以成为生态补偿的一个重要途径;社会、经济和自然是一个复合的系统,在生态补偿中应该将生态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西部的生态比较恶劣,主要体现在沙漠化加剧、植被破坏严重、水土流失依然严重、环境污染问题尚未根本解决、自然灾害频发、石漠化问题仍未缓解等;西部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也较低,主要体现在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低于东中部地区、产业结构层次低、对外开放水平较低、教育发展落后和消费水平低于东中部地区,这些成为西部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的现实基础。本文对国内的退耕还林工程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该工程对西部生态改善、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退耕还林范围选择不够合理、投资主体单一、产业结构调整滞后、尚未建立完善科学的检测测评体系等,同时对国外的生态建设进行了研究,认为他们主要是发挥市场机制引导农户自愿退耕、通过环境服务市场进行生态补偿资金筹集、制定了多样化的补偿标准、多样化的补偿基础,分析了国外生态补偿与国内生态补偿的不同,对其经验进行借鉴。本文深入分析了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生态环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而社会经济的发展能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并对西部态生态问题形成的机理进行了研究,认为西部生态恶化的实质是PPE怪圈和RAP怪圈恶性循环、相互耦合的结果。在此基础上本文构建了一个新的补偿机制,主要从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等方面就行了研究,对过去的补偿机制进行完善,此外还对生态补偿的配套机制包括产权机制、法律机制、生态建设效益评价机制、可持续发展的宣传教育机制等进行了研究。最后,对西部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