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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开始在世界范围内开展起来。尽管各国电力行业的结构和改革目的、方式各不相同,但大都以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为主要目标。从方法上来看,拆分垂直一体化垄断的电力行业、从发电侧和售电侧开始开放市场、引入竞争,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输配电进行政府规制,以及成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几乎是世界各国电力改革的必经之路。中国自2002年出台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也是遵循了这条道路。10年过去了,改革之路依旧非常缓慢,我国的电力行业监管体制改革道路走过那些弯路?与其它国家有何不同?本文从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对我国电力规制情况作了一番比较,我们应该充分吸取国外的改革经验和教训,认真客观地分析我国电力行业监管体制存在的弊端,探寻一条适合本国电力行业发展的道路。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言,介绍了研究的相关背景和研究方法,本文主要运用了历史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以自然垄断产业规制理论为指导,以实际案例为支撑来总结、分析问题;第二部分,提出了电力行业监管部门应具备的职能,而这些职能的提出,是基于对自然垄断行业规制理论和电力产业的特征的分析上的,电力行业属于典型的垂直一体化垄断产业,对于电力监管应考虑到其垄断特征;另一方面,电能不可储存等特殊性又要求监管部门按照电力行业不同环节的特性区别对待;第三部分,分四个阶段介绍了改革开放后我国电力行业监管体制改革的历程,重点介绍了不同阶段内电力政策的调整和规制部门的变迁,归纳出我国电力行业政府监管的方向和目标;第四部分,以美国、英国、日本为例,介绍了发达国家电力监管改革的经验及教训,在这一部分里,通过对英国电力交易市场的介绍和美国加州电力危机等实例的分析,阐述了政府监管要结合市场而又要高于市场的规制理念;第五部分,以二滩水电站以及两次电荒为例,分析了我国电力行业监管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以及针对这些问题而尝试提出了改革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