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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环境恶化已经成为制约民勤县经济发展甚至威胁当地人民生存的突出因素,加快民勤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是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长期以来,农民不合理的生态行为、经济行为和社会行为是造成民勤县生态环境加剧恶化的主要因素,由于农民与自然环境接触最多,对自然环境产生的影响最大,所以对农民行为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论文以行为理论、外部效应理论等为主,通过大量的实地调研和和问卷调查,回溯了民勤县生态环境演变的历程与现状问题,分析了农民行为变化的动机和特征及其对生态环境和生态保护建设的影响,解读了影响农民生态行为的因素。 (1)农户是村落中最基本的经济单位,是农业社会以来最基本的经济组织。民勤县位于石羊河下游,荒漠——绿洲格局是其典型的环境基质,绿洲的稳定性和持续发展状态取决于水,而用水大户是农村和农业,因此农户的经济行为、生态行为和社会行为是影响区域生态环境变化的主导力量。 (2)纵观民勤县生态环境演变的历程,大致分为自然生态时期、人工农牧生态时期、荒漠化生态时期三个阶段。前两期自然因素是主导因素,而后期,人文因素主导了环境演化的方向与速度。尤其是近50年来,随着人类活动的加剧,导致生态环境问题日趋严重,主要表现在:地表径流量不断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增加,地下水位不断下降,矿化度持续升高,天然植被不断萎缩,土地荒漠化日益扩大,绿洲面积缩小等。 (3)大量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表明,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低、生态意识淡薄导致了生态环境逐步恶化;农民追逐短期经济利益使农民无意识的破坏了生态环境;农民的粗放低效型生产经营模式加速了生态环境的恶化;农民保守的生态投入意识制约生态建设的发展;农民传统的生育观念及行为阻碍生态建设的步伐。 (4)从农民生态行为的影响因素考察,个人环保行为和公共环保行为主要与年龄结构、性别差异、文化程度、收入水平、环保认知水平、环保知识水平、环境政策满意度相关。 (5)要正确引导农户行为,必然建立利益补偿机制、生态参与机制、生态教育机制和信息传导机制,采取经济措施、行政措施和法律措施,激励农民行为向正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