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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负着“百姓安居”的历史使命,我国的保障性住房事业正在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已经成为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重要支撑。在我国政府的积极引导下,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朝着“十二五”规划中36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2013年至2017年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万套的目标前进,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的号召深入人心,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已经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其发展正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驾护航,也需要从法律的高度对保障性住房领域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惩处,以使保障民生的根本目的得以落实。各级政府为了有效落实保障性住房制度,已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但仍然缺乏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予以统一规范和引导。由于立法方面的不完善,致使住房保障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诸多违法违规行为,如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非法目的使用、不符合条件的住户拒不退出、行贿与受贿等。市场经济与法治经济是高度统一的,保障性住房若是从政策层面向法律层面过渡,必然要通过法律制度解决保障性住房的行政管理、审批、退出、监督和惩戒等全过程问题,以使保障民生的终极目标得以实现。法律的出台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为使保障性住房的牟利空间尽快铲除、遏制猖獗的违法违规行为,曾被列入立法计划的《城镇住房保障法》被迫降格为《城镇住房保障条例》,该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公布。根据《立法法》,该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其实施范围及执行力都会受到限制,出台高位阶的法律对于完善保障性住房法律制度是必不可少的,由于立法历时长且程序严格,针对目前违法违规行为的泛滥现象,出台专门的司法解释也是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的途径之一。本文以德国、新加坡、香港地区住房保障的立法经验为研究对象,剖析各类保障性住房在我国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保障性住房法律制度的构想。首先分析《城镇住房保障法》的立法目的、立法原则,提出具体的立法建议以确保制度有效实施,其次呼吁国家尽快出台关于保障性住房的司法解释,从法律的高度明确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对于骗租骗购、权力寻租等违法行为进行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