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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生于雅典城邦战乱之时。战争激化了希腊的各种内在矛盾,使它在以后半个多世纪中,处于社会两极分化以及不断的战争之中,呈现出一派乱世景象。特定的社会环境、城邦制度的危机加之老师苏格拉底的影响,决定了柏拉图有着深刻的现实关怀。他对希腊古典文明进行了深刻回顾与批判,并思考如何从根本上改革整个希腊城邦制度。正义理论是柏拉图理论体系的核心。本文的研究对象也即是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正义理论。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论述。一、正义理论渊源及嬗变。正义源于希腊神话。由于正义不仅关乎个人美德的实现,而且关乎国家秩序的井然,因此,古希腊政治哲学自产生之日起就非常关心正义问题,并从不同侧面提出了包括自然正义观在内的有关正义观点。在柏拉图看来,这些正义观虽然各有所长,但都有所缺失。基于此,他批驳了“欠债还债”的正义观、“强者的利益”的正义观,以及“最好与最坏的折中”的正义观,并在《理想国》中建构了自已的正义理论体系。正义理论是柏拉图理论体系的核心。《理想国》中,柏拉图所致力追求的就是正义;而在现实世界中,柏拉图所努力憧憬实现的就是正义的国家。二、柏拉图正义理论的构建方式。柏拉图的正义理论主要体现在个人正义、国家正义以及个人正义与国家正义的关系三个层面上。其中个人正义所指的是人的灵魂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和谐共处的关系。而灵魂由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部分组成。与构成灵魂的三个部分相对应,灵魂还具有四种美德,即智慧、勇敢、节制与正义。个人正义的实现,需要摆脱不当欲望的纠缠。当理性在灵魂中处于主导地位,激情辅助理性控制欲望,而欲望能够节制时,就实现了个人正义。国家正义的实现则有赖于国家中的三个阶层,生产者、护卫者和统治者正确分工、恪守其职、互不僭越。个人正义与国家正义之间又存在着相互对应、互为前提的关系。离开国家正义,个人正义无从谈起。离开个人正义,国家正义也不复存在。三、对柏拉图正义理论的评价及其现实意义。正义理论作为柏拉图思想体系中的核心理论,对西方正义思想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研究者对于柏拉图的正义理论的态度,基本可分为赞成与批评两类。其中,施特劳斯可视作柏拉图正义理论赞成者的代表,而波普尔则可视作柏拉图正义理论反对者的代表。不管评价者们的观点是赞成还是反对,柏拉图正义理论的现实意义都不可忽视,这主要表现为对于实现人格美的意义与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对于实现人格美而言,深刻认识柏拉图的正义理论,有利于人们正确协调理性、激情和欲望三者之间的关系。对于构建和谐社会而言,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