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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新农合门诊补偿方式由家庭账户向门诊统筹模式转换的趋势下,结合太原市新农合制度家庭账户实际筹资水平和农民门诊消费水平,探讨目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下门诊统筹方案的可行性;提出太原市执行门诊统筹的最佳方案体系。方法:采用保险精算中的“平衡系数法”,结合太原市十县/区农民门诊消费水平,测算最佳门诊统筹补偿比。如果测算的补偿比在20%-80%范围内,意味着现阶段执行门诊统筹方案有现实可行性。资料来源于太原市10县\区随机抽取的7931户农民家庭健康询问调查和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处方随机抽样调查,研究太原市农民门诊消费水平和消费特征。利用统计学百分位数法和系统分析方法确定门诊统筹其他相关政策参数。结果:调查地区农村居民的两周患病率平均为4.75%,慢性病患病率为6.03%,低于国家第四次卫生服务调查的全国农村居民两周患病率17.7%,慢性病患病率17.1%;调查地区农村居民的两周就诊率平均为1.5%,低于国家第四次卫生服务调查的全国农村居民的两周就诊率15.2%。患者未就诊率为46.99%。村级单处方平均价格27元,乡级单处方平均价格31元,年人均门诊消费28.13元。为制定较为保守的门诊统筹方案,以全国农村地区的农民就诊率代替调查地区居民两周就诊率进行门诊补偿比的测算。以75%分位数为依据,门诊统筹止付线定为30元,在0起付线和人均30元的门诊统筹基金等政策参数约束下,测算的补偿比在25-41%之间波动,意味着现阶段太原市新农合执行门诊统筹方案有一定的可行性。考虑各县区门诊消费特点,测算不同县区的最佳补偿比,结合上述政策参数拟定出符合太原市实际情况的门诊统筹方案体系。结论:以较为保守的策略测算太原地区门诊统筹方案依然具有一定可行性,那么其他地区也可以探讨适宜的门诊统筹方案并加以实施,现阶段新农合门诊统筹取代家庭账户在农村地区有一定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