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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运动竞赛对田径运动的普及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而无论何种层次的比赛中都离不开公平的裁判,田径裁判员是竞赛规则的具体执行者,是田径运动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对田径运动的良性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裁判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田径比赛能否顺利进行。高校是培养田径裁判员的“摇篮”,在培养学生裁判员的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通过对以往文献的整理和分析,发现有关高校培养学生裁判员的研究相对较少,关于广东省高校体育教育专业田径裁判培养的文章还处于空白,这为本研究的进行提供了一定的现实依据。 本文通过问卷调查法、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数理统计法和逻辑分析法等方法,以广东省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为研究对象,选取了广州体育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嘉应学院、湛江师范学院、韶关学院6所广东省高校的体育教育专业学生作为调查对象,分析广东省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裁判能力培养的状况,剖析其中的一些不利因素与存在的问题,找出影响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裁判能力的主要因素,通过研究发现影响广东省高校体育教育专业的田径裁判员培养中存在的因素如下:(1)学校教学目标的制定对学生自身需求的影响;(2)对裁判工作的认知度;(3)实践机会对田径裁判能力的影响;(4)兴趣对田径裁判能力的影响;(5)理论知识水平以及英语、计算机的掌握程度对田径裁判能力的影响;(6)教学设备以及教学时数的安排对田径裁判能力的影响;(7)临场心理因素对田径裁判能力的影响;(8)所在省市田径运动开展的情况对田径裁判能力的影响。 针对广东省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田径裁判能力存在的问题,经过分析本研究提出了如下对策:(1)明确以学生发展为主的教育思想;(2)以社会需求引导教学目标的制定;(3)为学生创造进行裁判实践的平台;(4)培养学生学习田径裁判的兴趣;(5)加强田径裁判职业道德教育;(6)多举办专家讲座、多组织外出观摩;(7)严格田径裁判等级考试;(8)充分利用现代教学手段,促进田径裁判理论与实践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