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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污水治理是我国防治水体污染的重要举措之一。近年来,随着全社会重视程度的提高与投入的加大,我国乡村污水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的乡村污水治理工作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其中管理体制和机制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本研究在全面分析和总结我国首个“县域村镇污水治理综合示范区(常熟市)”在乡村污水治理方面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有的行政管理构架和乡村污水治理现状,开展了我国乡村污水治理管理体系研究,取得的主要成果如下: 构建了基于城乡一体化、以县(市)域为基本行政单元的乡村污水治理责任管理体系、政府行政管理体系和技术(行业)管理体系框架。其中,基于乡村污水治理任务在中央、省、县三级政府间的分解,构建了垂直行政管理体系;在县(市)域内,构建了由住建部门为主导、环保部门监督、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横向行政管理体系。并明确了行业管理在乡村污水治理中的重要性,提出了制定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建议。 分析并明确了城乡居民、政府和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并依据乡村准公共物品及服务的供给理论,构建了县(市)域政府统筹下,乡村居民为责任主体,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承担的筹资体系,并提出应积极引入市场机制,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的建议。 分析了部分乡村居民对污水治理不理解、不支持的原因,明确了乡村污水治理工作中公众参与利于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的重要性,提出合理、有效的公众参与是提高乡村污水治理绩效的重要措施。在此基础上,设计了公众参与的路径和方式,提出了县(市)域乡村污水治理的公众参与机制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