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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产业集群现象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1951年美国斯坦福研究园(“硅谷”的前身)成立以后,各种类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世界各国犹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美国的硅谷、印度的班加罗尔、日本筑波、以色列的特拉维夫、芬兰的赫尔辛基、中国台湾地区的新竹科技工业园、英国的苏格兰科技园区等的成功发展,使各国纷纷建立各自的科学园区,试图加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占领世界经济发展的制高点。但硅谷模式是否可以复制,怎样复制? 纵观世界各国科学园区的发展经验可以看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单独或片面地强调某种因素是不全面的,这也是硅谷模式不能复制或复制未必成功的原因之一。产业集群(Industrial Cluster)是集中在特定区域的在业务上相互联系的一群企业和相关机构,是指在特定的领域中,一群在地理上集中,且有相互关联性的企业、专业化供应商、服务供应商、相关产业的厂商,以及相关的机构(如大学、制定标准化的机构、产业协会等),由它们构成的群体(迈克尔·波特,2003)。产业集群作为一种处于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中间性组织或网络组织来说,在国家或区域经济发展中将会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 论文结合新经济社会学理论、经济学以及网络理论,研究产业集群的网络关系,包括集群与外部的关系、集群内部各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重点突破集群内部的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地方政府、企业与大学等科研机构、企业与中介服务机构等的网络关系研究。在对以上网络关系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从网络关系治理的视角研究了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网络协同效应,并以此为契入点分析了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网络互动关系结构及其类型,探索了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网络互动关系治理的逻辑起点,治理机制以及治理目标。其中,重点研究了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关系治理机制,对其信任机制、声誉机制、沟通与协调机制、利益机制以及激励与约束机制等进行了系统研究。最后,以济南高新区齐鲁软件园为实证研究对象,运用网络分析方法,以齐鲁软件园中的四个重要产业联盟(国际合作软件联盟、电力软件企业联盟、交通软件企业联盟、通信软件企业联盟)为研究样本,研究集群网络关系治理效应及其与绩效的关系,构建了描述其内在机理的关系模型。最后,在对实证研究结果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指出本研究存在的局限性以及进一步改进的展望。 论文通过研究重点得到以下结论:集群内各行为主体通过正式与非正式的相互联系与作用,使集群网络的信息得到及时沟通与反馈;信任与合作机制以及集体惩罚机制的建立使集群内企业的交易成本得以降低,风险的不确定性得以减少,使各利益主体的目标朝向具有一致性;集群网络协同效应是集群资源的整合过程,其中,集群结构及其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影响集群资源及其整合的根本因素,群内企业的竞合博弈行为与多元、互补、动态的集群微观制度结构是影响其资源整合的动态途径;集群行为主体间的关系治理机制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基于经济和非经济因素双重影响的双边治理与多边治理,它既具有双边治理的基本特征又有其集群企业区域网络化联系所导致的治理特殊性。寻找集群治理的规律,避免集群的盲目构建以及合作企业间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等机会主义行为,充分发挥集群网络的协同效应或获得关系租金是集群网络关系治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