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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影像的互文性——一种现象学交叉研究》是笔者的博士论文,全面而系统地梳理建筑与影像的关系。此研究基于现象学的本质直观法,认定建筑与影像之间存在互文性,廓清影像中的建筑之文本间性,澄明建筑中的影像之主体间性,指陈建筑与影像的悖谬与契通,有志于首创建筑影像学。具体地,此论文包括《导言》、《概论》、《文本间性——影像中的建筑》、《主体间性——建筑中的影像》、《建筑与影像的悖谬与契通》、《定量研究》、《结语》,共七章。在对现象学的精髓与局限予以客观评价和辩证分析后,作者重新界定了“建筑”、“影像”这两个基本概念,进而引入“互文性”并将其区分为文本间性与主体间性两个维度,依此囊括建筑与影像的关系。作者认为,影像中的建筑,主要体现为文本间性,遂从摄影中的建筑、电影中的建筑、电视中的建筑三个层面共15个视角剖析建筑进入影像之后的话语转捩,寻求影像文本中建筑符号的建构性,试图概括建筑与影像作为彼此文本的可能性,尤其二者的某种“文本间位移”。建筑中的影像,主要体现为主体间性,遂立足于建筑的多元化分类,从住宅-客厅、公共建筑、电影院、美术馆、地铁、历史文化遗址、园林景观、权力建筑-会堂、乡土建筑、城市-街道、数字建筑等13个视角逐一剖析,探寻这些不同定位、功能、风格的建筑内各种影像的元素组成、语言建构、美学意蕴乃至社会文化价值,试图概括建筑与影像同时作为主体的可能性,尤其二者的某种“主体间位移”。不论从文本还是从主体,建筑与影像均可互渗互补,作者于是对二者进行了深入的对比与比较,分析建筑艺术与影像艺术之异同,辨别建筑文化与影像文化之异同,提出影像创作充分彰显建筑的诸多策略,枚举建筑设计巧妙利用影像的数种方法,表明文脉其实正是建筑与影像之间两种互文性的意向表征。但是,在现象学进入建筑学之前,学界却无法认清二者之间的这种深刻关系,故需以现象学统摄形形色色的建筑学理论,洞明建筑与影像的本己性与一同性。建筑即影像,影像即建筑,只有现象学才能做到如此精准而清晰。为了佐证和坐实上述质性研究,笔者设计并完成了17项以上社会调查,跨度从西安、北京到纽约,面向不同社会属性的各种人群,深入田野与一线,广泛搜集数据,进而开展严谨而客观的统计分析。基于此,笔者就“建筑与影像的互文性——建筑设计与影像创作的相互借鉴问题”建立了三个数学模型,希冀借此对这两大乃至相关领域的实践与应用提供科学的指南。在在场与缺场、可见与不可见之中,在看与被看、主我与客我之中,影像与建筑融溶通会,竞合共生,这正是建筑影像学的生存空间。空间之间,象外有象;象象之间,空间无垠。本论文系基础理论研究,作者依靠扎实的人文尤其传媒学科积淀,秉持现象学的“悬置—体验—思—真理自明”方法,在建筑与影像之间展开交叉研究,试图在一定程度上刷新建筑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