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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外来务工人员大量涌入制造业、建筑业等相对准入门槛较低的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承担了比以往更多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核发任务。工伤保险基金用于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本身无可厚非,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着一定风险,使得基金额外承担了本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且在30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只有缴纳了工伤保险费,才能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相应地得到补偿、办理医疗费报销。部分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未按规定为其缴费,直到工伤事故发生后,企业为减轻赔偿责任,立即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从而得到工伤保险基金所支付的补偿。即先发生工伤,后参保缴费。这一“骗保”行为无疑造成了工伤保险基金的流失,同时也破坏了社会保险的公平效应,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本文首先对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简述,介绍了从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到经办机构审核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流程,随后以“先伤后保”为切入点,先对“先伤后保”情形提出的背景及现状进行了分析,通过案例深入分析“先伤后保”情形对审核支付结果的影响,再对“先伤后保”这一风险点现阶段采取的风险防控手段进行了简要的阐述。目前,对于发生“先伤后保”情形的,并不能使用“一刀切”不给付待遇的方式处理,需分类分情形进行区分,再做出审核支付的结论,这一方式大大增加了经办机构的审核支付压力。因此,本文希望通过探究“先伤后保”发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法,减少这一情形的发生,更进一步的是,通过“先伤后保”这一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中的风险点,以点及面地对目前经办管理中的风险防控漏洞进行梳理,并通过研究分析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第四章中,本文通过对经办机构的部分案例分析,发现了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上的多方面风险防控漏洞:法律法规不健全、查堵环节分散、参保缴费监管不足、稽核机制待完善、经办人员审核僵化等。
本文在第五章中针对发现的风险漏洞,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希望通过建立系统化的机制做好工伤保险经办管理的风险防控。首先应从立法层面着手,完善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据可查有据可依。其次是针对单位和劳动者参保意愿不强的问题,适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增强政策保障和宣传教育,引导规范参保缴费。再次是探索建立“日结算”服务模式,优化经办管理的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最后是构建系统化的堵漏查伪机制,通过整合经办资源,建立查堵环路,实现内部的有效衔接;通过加强依法经办水平,提升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完善稽核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的联络机制和司法移送机制;通过加强信息化管控能力,形成“制度+科技”的管控模式,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本文首先对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简述,介绍了从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到经办机构审核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流程,随后以“先伤后保”为切入点,先对“先伤后保”情形提出的背景及现状进行了分析,通过案例深入分析“先伤后保”情形对审核支付结果的影响,再对“先伤后保”这一风险点现阶段采取的风险防控手段进行了简要的阐述。目前,对于发生“先伤后保”情形的,并不能使用“一刀切”不给付待遇的方式处理,需分类分情形进行区分,再做出审核支付的结论,这一方式大大增加了经办机构的审核支付压力。因此,本文希望通过探究“先伤后保”发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法,减少这一情形的发生,更进一步的是,通过“先伤后保”这一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中的风险点,以点及面地对目前经办管理中的风险防控漏洞进行梳理,并通过研究分析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第四章中,本文通过对经办机构的部分案例分析,发现了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上的多方面风险防控漏洞:法律法规不健全、查堵环节分散、参保缴费监管不足、稽核机制待完善、经办人员审核僵化等。
本文在第五章中针对发现的风险漏洞,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希望通过建立系统化的机制做好工伤保险经办管理的风险防控。首先应从立法层面着手,完善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据可查有据可依。其次是针对单位和劳动者参保意愿不强的问题,适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增强政策保障和宣传教育,引导规范参保缴费。再次是探索建立“日结算”服务模式,优化经办管理的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最后是构建系统化的堵漏查伪机制,通过整合经办资源,建立查堵环路,实现内部的有效衔接;通过加强依法经办水平,提升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完善稽核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的联络机制和司法移送机制;通过加强信息化管控能力,形成“制度+科技”的管控模式,提升风险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