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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省现状遗存的古村落中,依托长江中下游水乡独特的地理环境,形成了以水为主要媒介的古村落空间特色。“小桥、流水、人家”是江苏古村落构成要素的高度凝练。目前,江苏省古村落基本上都已编制了古村落保护规划,尚处于规划的实施阶段,但存在规划难以实施的问题。 古村落不同于普通的历史街区,宅基地政策是古村落保护规划实施中的重要政策瓶颈。古村落保护利用模式按照主体力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三种,即政府力量主导的保护利用模式、村民力量主导的保护利用模式、市场力量主导的保护利用模式。这三种保护利用模式各有利弊。由于古村落保护规划实施牵涉到宅基地政策,包括资金、房屋产权和建设用地审批等问题单靠村民和市场力量很难解决。因此,本文所选择的四个古村落的保护利用模式都是以政府力量主导的保护利用模式为主;本文所研究的古村落保护利用的实施机制也是建立在政府力量主导的保护利用模式的基础上的。 本文分为六章。 第一章为绪论,指出本文的研究背景、意义、框架结构。首先交代选题背景与选题原因,点明本研究的必要性,然后对相关概念进行解读,为下文研究的开展作铺垫。 第二章为四个古村落概况及保护现状,对四个古村落的情况做了简要的概述,并归纳了古村落保护利用中的一些成功的经验。 第三章是宅基地政策与古村落保护利用相关问题分析,分别分析了古村落相关法律法规的矛盾与问题,由于宅基地政策所导致的在古村落保护实施中的现实困境等。 第四章为古村落保护利用模式的分析与构建,首先对几种保护利用模式的特点进行分析。其次,利用博弈论的方法,对政府、村民、市场力量三个利益主体所采取的策略与博弈均衡的结果进行分析并得出几点结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政府主导下的多主体共同参与的保护利用模式”的构建思路。 第五章为宅基地政策下古村落保护利用实施机制研究,本章分别从政策保障、管理机构设置、规划编制与审查、资金筹措、分期实施、利益分析等方面对古村落实施机制进行总结。 第六章为总结部分,提出本文的研究结论、讨论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