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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过三十多年的经济建设,城镇化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大量的农村土地被征用,产生了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失地农民。农村土地被征收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纠纷,许多农民上访案件均是由农村征地纠纷引起的。研究各种原因,不难发现,这是由中国农村征地补偿制度的缺陷引起的。我国现行的农村征地制度是政府采用行政命令强行征地的制度,与西方先进发达国家采用的市场机制征地模式截然不同。大量的农村土地被政府低价征收,农民利益被严重损害。大量的农民在土地被征收后,陷入失地失业的状况,由此引起生活水平不断下降,与征地相关的信访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极端事件时有发生(例如近几年最著名的2011年广东发生的乌坎事件),社会矛盾进一步加深。因此,探讨建立合理、公平、公正的征地补偿制度对于我国的社安定团结、建设和谐社会有着重大意义。 本文内容主要分为五章。第一章是引论,提出研究的背景和意义;阐述与本文相关的基本概念;并总结研究内容和方法。第二章是我国征地补偿制度及效果现状分析,以高要市近十年的征地补偿标准为第一手资料,利用这些征地补偿标准与土地年产值进行比较,分析出现行征地补偿标准过低的现状;介绍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款的处置方式,揭示现行征地补偿方案给农民带来的后续隐患。第三章,列举现行征地补偿制度的缺陷,包括如下九个方面:法律缺少“公平补偿”原则;农民土地财产所有权没有得到承认;没有严格定义征地的公益性;土地补偿分配机制不合理;征地程序欠缺科学透明;诉讼程序未能给予充分救济;二元土地市场欠缺公平;土地增值收益被抹杀;征地补偿标准过低,补偿方式单一。第四章,针对现行征地补偿制度的缺陷,贴合实际,从完善征地法律体系、改革征地行政体制、实现补偿安置方式多样化、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提出较为全面的改革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