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主要研究的不是孔子天命鬼神观的具体内容,而是其进步意义对中华民族心理和国民性格塑造方面的重大影响和作用。论文首先是从考证孔子天命鬼神观产生的历史背景入手的,阐述了“天”、“天命”、“鬼”、“鬼神”的意义和产生的背景,是来源于原始先民对自然世界和自身认识缺乏科学的认识而产生的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等。殷商时代把能支配自然变化和人类祸福的超自然能力称为“帝”,每事占卜,祭祀和巫术活动盛行。周代以来在吸取夏商灭亡教训的基础上,对天的认识开始强调了道德意识,“敬德保民”的思想和礼乐制度使西周从殷商时代的“神本”文化转向为“人本”文化。春秋人本思潮兴起,出现了骂天怨天的思想。孔子对西周春秋上帝神鬼观进行了修正、改造和创新,不但为传统儒学构建了一种新型思维模式和精神体系,更重要的是把春秋以前神鬼宗教式政治伦理观,发展到以注重道德人性培养为核心的新层面。这是一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政治和道德伦理上的思想革命。孔子生活的鲁国是周代礼乐文化的中心,孔子受鲁国宗法观念的影响,特别注重礼的德治内容,“尊尊亲亲”观念形成了后代中国人重传统和重亲情观念。孔子把天命看成是无形中主宰人类万物命运的不可抗拒的力量和公理,将它作为客观的、有规律的认识对象。孔子“不语怪、力、乱、神”,对鬼神采取的是“存而不论”、“敬而远之”的实用态度。为了宣扬孝道和仁心,他肯定对祖先的丧葬祭祀活动的人文意义,这也是对人的伦理责任的确认和对社会伦理秩序的维护。
孔子天命鬼神观的进步意义,突出表现为对今生生活、人类生存价值关注的现世精神和人本关怀的价值取向。中国人始终没有形成对有意志的人格神的崇拜和信仰就缘于人们对现实人生的关注。孔子认为人要懂得死亡的真实性和承认生命的有限性,要以现实的人生为出发点,在有限的生命中实现自身的价值。努力进取、自强不息的精神后来就发展成为中国哲学和我们民族精神的最本质的内核。孔子改造了殷周以来的天命鬼神观,把决定和主宰的力量从“天”、“神”拉向了“人”,确立了人作为伦理主题在宇宙中的位置。他将“爱人"的思想发展成为“仁”的道德伦理体系,深刻体现出他对“人”主体地位的肯定。
孔子天命鬼神观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主要表现为中国人对现实人生的关注。封建社会中,上层统治者和下层民众对天命鬼神的认识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这种观念对文学艺术也产生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