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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于1999年制定了《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即“银皮书”),近年来,在我国经济迅猛发展的大环境下,建筑领域也日益繁荣,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数量也在急速扩大,EPC模式在我国建筑行业发展的潮流中倍受青睐。不同于我国传统的施工或设计总承包模式,EPC工程中,总承包商全面承揽了工程设计、材料与设备的采购、工程施工、试运行期的维护等工作,同时对整个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环境保护、沟通与协调等全方位负责。在EPC工程建设周期内,由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项工作的深度交叉和充分协调,可以达到缩短工期、保证质量、节约成本等目的。但是,由于EPC工程规模庞大、建设周期长、涉及到的问题错综复杂等,实践中反映出我国总承包商的项目管理能力不足,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核心首当其冲,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很多问题。本文在充分阅读了国内外相关文献、书籍的基础上,运用了系统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方法,分析了EPC工程在我国的推进和发展状况,指出了站在总承包商的立场上合同管理在EPC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接着从EPC工程、工程项目合同管理、EPC工程合同三个方面阐述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然后从EPC工程合同履行管理、EPC工程合同争端管理、EPC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三个角度重点研究EPC工程合同管理,最后应用本文的研究内容对天府中央公园(一期)项目进行分析。本文得到的主要结论有:通过梳理EPC工程合同履行管理的主要内容,分析我国当前EPC工程合同履行管理的现状,并提出总承包商应该从重视合同交底、加强对分包商的管理等几个方面加强合同履行管理工作;通过对EPC工程合同争端的特征、后果、原因等方面的论述,结合当前我国EPC工程合同争端解决的现实状况,指出友好协商、和平友善的态度是合同争端解决最直接有效的途径,合同当事双方可以通过及时沟通、充分利用非正式讨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等方式来促进双方的友好协商,减少争端带来的损失;通过对EPC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同时考虑到EPC工程的总承包商在合同管理工作上的介入时间远早于传统的总承包模式,本文将合同风险管理的阶段性划分不再拘泥于合同履行期内,并向前延伸至合同签订前期,同时向后延伸至竣工后的合同风险管理后评价阶段,另外,本文提出总承包商可以从重视合同审查、严控合同条款的可行性、透彻了解业主要求等几个方面来提高自身的合同风险管理水平。对总承包商来说,承包EPC工程是收益与风险并重的。切实做好EPC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可以有效的提高其项目管理水平,降低风险并保证收益;有助于总承包企业长足的发展;推进我国EPC工程模式的日趋成熟;促进我国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