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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07年中国首家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在上海成立,近年来,网络借贷平台借贷交易方式在我国日渐盛行,并倍受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经营者等市场经济主体的青睐。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服务方式,网络借贷平台借贷交易的发展,缓解了个人、小微企业等主体与传统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的“借贷难”问题,并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可供选择的路径。毋容置疑,从长远来看,具有普惠金融特点的网络借贷平台借贷交易形式必将有利于我国信贷市场的发展,但由于其发展的时间不长,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健全,经济和行政政策也没有完全配套,网络借贷平台借贷交易实践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伴随网络借贷交易而产生的逾期违约等违约性风险、因普遍的交易风险而对金融系统产生的系统性风险、因人员、技术、程序而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因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行为而产生的违规性风险也在不断的升级,严重影响到了金融业的正常发展。为有效消除网络借贷交易平台的负面影响,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障金融体系安全、稳定,打击利用网络借贷平台借贷交易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笔者认为需从预防机制、监管机制和救济机制三个方面构建网络借贷平台借贷交易风险控制法律制度,以确保网络借贷平台借贷交易正常、有序运行。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网络借贷平台借贷交易模式概述。首先从网络借贷平台借贷交易入手,对网络借贷平台借贷交易的概念、特点和形成原因进行探析。进而对网络借贷平台借贷交易模式进行考察,并以直接借款模式和债权让与模式为例,阐述了网络借贷平台借贷交易中的法律关系。第二部分,网络借贷平台借贷交易风险类型及其成因分析。首先分析了网络借贷平台借贷交易风险的定义和特点。其次,对网络借贷平台借贷交易风险的类型进行探讨,概括出了交易风险、操作风险、系统性风险和违规性风险四类风险。再次,对网络借贷平台借贷交易风险成因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我国网络借贷平台借贷交易风险控制的法律机制现状及评述。首先从预防机制、监管机制和救济机制三方面对我国网络借贷平台借贷交易风险控制的现有法律制度进行了考察。其次,对预防机制、监管机制和救济机制分别予以评析。第四部分,网络借贷平台借贷交易风险控制的法律制度构建。首先,从预防机制入手,建议提高参与借贷交易的门槛并完善其退出机制、建立信贷风险评价制度。其次,在监管机制上,通过确立原则、明确主体、制定规范和设定责任对风险进行控制。最后提出构建借贷交易风险控制的救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