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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SFDA)于2000年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中有关限制B-C模式医药电子商务的有关条款予以废止,允许非处方药的网上交易。此后,我国逐渐出现能够实现与个人消费者在互联网上进行医药商品交易的网上药店。网上药店的出现给竞争激烈的药品零售市场带来了无限生机。然而,它在带给企业低成本、更多市场机会、更近距离的客户关系,以及带给消费者更多便捷、更多选择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多问题,例如非法网上药店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其售假行为日渐猖獗,网络的隐蔽性又为监管、执法带来很大困难,因此,非法网上药店售假行为泛滥成灾,成为困扰人民生活安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妨碍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的“毒瘤”。基于此背景,本文主要通过文献资料整理以及对我国2008-2009年互联网购药安全警告公示的数据,对网上药店售假行为特征进行归类分析,找到目前我国网上药店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1)政府方面,监管法律的不完善、监管手段落后、惩罚力度不够、各部门监管协作机制缺位、网络媒体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到位、公众安全购药宣传不到位;(2)网络媒体方面,缺乏行业道德与自律,为违法售药网站提供宣传平台;(3)医药企业方面,缺乏行业自律,不注重行业诚信建设,违法售卖处方药;网络安全购药宣传的不到位,引发消费者信任危机。针对我国网上药店存在的以上问题,笔者在对欧美网上药店监管经验横向对比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得出结论:面对违法售药网站售假行为泛滥的现状,要规范网上药店违法售药行为,可以着力从政府、网络媒体、企业三方面着手,促进网上药店这一模式良性发展。提出的建议如下:(1)政府方面:应加快建设电子政务系统,增强获取数据资料的能力;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明确监管责任归属;借鉴欧美经验,加大对非法网络售药的惩罚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购药宣传制度以及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的常态化联合监管制度;(2)网络媒体方面:加强监管,强化行业自律意识;(3)医药行业方面:加强行业自律意识,加大行业诚信建设与宣传,提供高质量的网络药学服务,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网上药店,这样多方合作才能改善网上药店售药方式在消费者心中的负面影响,从而促进网上药店的健康和谐发展。同时,消费者也应更多了解相关的网络安全购药知识,提高警惕,增强网上购药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