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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译小说在中国翻译史上是一个一直都存有争议的话题。这是因为,一方面林译小说受到了当时中国读者的广泛欢迎,但是另一方面,它其中包含着许多诸如缩写、增补、改译、删除等形式的有意误译。这在传统翻译理论中是无法解释的。然而,翻译伦理的理论视域却能为此提供了一个客观而合理的答案。翻译研究经历了一个从“忠实”的翻译伦理到“文化转向”所带来的翻译伦理的沦陷,再到目前人们重新认识到“翻译伦理回归”的必然性。继法国当代翻译理论家、翻译家、哲学家安托瓦纳·贝尔(Antoine Berman)于1981年首次提出“翻译伦理”概念之后,国内外学者便对翻译伦理展开了积极地的思考和深入的研究。“翻译伦理”的研究重点在于探讨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道德选择”、“价值判断”以及“人际关系”,即:“译者应该如何翻译”的问题。其中,赫尔辛基大学的学者Andrew Chesterman分四种模式阐述了翻译伦理的问题,这使得我们对翻译伦理的研究颇具可操作性和有效性。本文以Andrew Chesterman的四种翻译伦理模式为理论框架,将林纾和魏易合译的《黑奴吁天录》中的有意误译作为个案分析,旨在考察林译小说中的有意误译在伦理层面上的理据性。研究结果表明:由于中国社会当时所处的时代,林纾的政治倾向性,该译本的翻译目的以及该译本的读者群这四个原因,林纾和魏易从中国读者和中国文化出发进行翻译,选择了服务的伦理和基于规范的伦理。从这一点来说,该译本忠实了中国读者和中国文化。同时,从本质上来说,翻译伦理探讨的就是“忠实性”问题,只是不同的翻译伦理模式所忠实的对象不同而已。林纾和魏易一旦选择了这两种翻译伦理模式,他们就会为此而有意采取相应的翻译策略。因此,该译本中的有意误译事实上是译者遵循一种或几种翻译伦理模式而采取的翻译策略。通过对该译本中有意误译的个案分析,本研究最后从理论上提出了翻译伦理对所有林译小说中有意误译的阐释力:有意误译具有不可避免性;有意误译中包含着忠实性的因素;有意误译是一种翻译策略。反过来,通过对该译本的分析,本研究还对翻译伦理本身具有一定的理论贡献。翻译伦理是一个动态概念,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同时,翻译伦理还是一个多元化视角的概念。然而,不管译者遵循怎样的翻译伦理模式,他都应当遵循职业道德。Andrew Chesterman因此而提出了“承诺”的翻译伦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