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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并未规定清算义务人制度,但《公司法解释(二)》却明确规定了清算义务人制度,因该制度的规定,司法实践中有关清算义务人的责任纠纷案件逐渐增多。但是清算义务人制度毕竟是新规定的制度,且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其中仍有许多不明确和不完善之处,本文拟结合司法实践中的状况,就清算义务人制度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全文由导言和正文组成,其中正文内容包括六个部分:公司清算义务人的法概念厘定、公司清算义务人制度的价值评判、公司清算义务人范围的界定、公司清算义务人义务及职责、公司清算义务人的民事法律责任探析、我国公司清算义务人制度立法的缺陷与完善。导言:简要概述了作者的选题起因及本文的写作思路第一章:公司清算义务人的法概念厘定。本章介绍了清算义务人制度在不同国家的称呼,清算义务人这一概念的三层内涵,清算义务人的制度沿革,区分清算义务人与清算人、清算义务人与法定清算人概念间的差异,为清算义务人制度的研究打下基础。第二章:公司清算义务人制度的价值评判。本章介绍了公司清算义务人制度体现了经济自由与国家干预之博弈、彰显了利益均衡保护的公平价值、维护交易与社会信用的安全价值、程序正义保障结果公平的秩序价值,强调了该制度能使公司死得坦然,对维护社会秩序、保证市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保护各方利益具有重要实际意义。第三章:清算义务人范围的界定。本章介绍了境外公司立法一般都不直接规定公司解散后的清算义务人,而是通过任命清算人的方式,间接的规定了公司解散后对公司负有清算义务的主体,并且规定了其违反清算义务的民事责任。通过具体介绍日本、瑞士、法国等国家的规定来阐述境外公司法对任命清算人的不同方式。另外介绍了清算义务人界定的必要性,清算义务人应界定为公司的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介绍了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清算义务人的法理基础为:诚信义务、实际控制权。第四章:公司清算义务人的义务及职责。本章介绍了清算义务人的权利包括组织清算权、选任清算人的权利、解任清算人的权利、确认清算方案和清算报告等权利、监督清算权、公司财产流失追索权、公司不足或抽逃资本追回权等,清算义务人的义务包括作出清算决议、公司账册和重要文件的保管义务、选任清算执行人、监督清算。权利和义务的界定对清算责任的明确具有重要意义。第五章:公司清算义务人的民事法律责任探析。本章介绍了清算义务人民事法律责任的相关域外立法考察,包括德国、意大利、日本、美国有关规定,我国立法及司法实践现状,清算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法理基础,清算义务人承担的民事责任类型。第六章:我国公司清算义务人制度立法的缺陷与完善。本章介绍了我国清算义务人制度的缺陷包括:立法重视不足、清算义务人主体界定不清、责任规定单一且缺乏惩罚力度层次性、责任规定不明确、未建立解散登记制度、清算义务人登记制度、程序启动设计存在漏洞、责任体系混乱。就该制度的完善建议有:明确立法原则,确立利益平衡保护原则;规范法律体系,提高清算义务人制度规定的法律位阶;明确清算义务人的概念、主体范围;完善责任体系;建立完善的公司解散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