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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中,国有资产流失,代理人道德风险现象仍然存在。从理论上说,就是出资者财务监督软约束。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国企改革就会难以彻底。本文旨在强化作为出资人的国资委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财务监督,从而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因此本文的主要论述内容如下: 首先,探讨财务监督的一般原理。分析了财务监督的内涵,以及辩明财务监督与会计监督的关系。 其次,探究了国资委对国有独资公司财务监督的内涵。从监督的主体、内容、原则、对象与目标方面进行了阐述。 然后,通过Google网站数据库进行检索,得出一些结论。国资委对国有独资公司财务监督失效的表现有,一是内部人控制及代理人的道德风险;二是费用支出增加和投资失控;三是是财务权力分散和财务信息失真。国资委对国有独资公司财务监督失效的原因有,一是国有独资公司治理问题;二是财务监督机制不合理;三是国资委目前机关式的工作架构的问题:四是国资委行使出资人财务监督职能弱化:五是国有独资公司股东的代理性问题。 最后,针对问题,提出了对策。一是完善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机制。二是加强外派监事会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财务监督。财务总监应由监事会考核选派,选派的财务总监对监事会负责。三是加强国资委从资本、预算、组织、人员、制度控制方面对国有独资公司实施财务监督。财务监督管理过程划分为四个不同层面上的财务主体或财务管理机构:国资委“董事会”——国资委“财务委员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国有独资公司审计委员会。四是加强国资委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网络财务监督。首先,国资委建立对国有独资公司财务监督的信息反映制度;其次构建国资委对国有独资公司财务监督的信息网络中心,在这一部分论述了构建财务监督信息网络中心的作用和意义,提出构建财务监督信息网络中心的思想模型,设计出国资委对国有独资公司财务监督网络系统构架和国资委对国有独资公司财务监督网络系统流程。